虽然我们刚刚庆祝中国反垄断法生效十周年,虽然中国互联网无论在用户到达率、市场占有率、流量和资本规模等方面开始高度集中,但是,迄今为止,居然还没有一起真正成功的反垄断案例。使得反垄断法事实上形同虚设,没有形成有效的威慑力;使得BAT等巨头,以及很多细分领域具备垄断力量的互联网企业,都开始无所顾忌地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成本很低,维权成本极高,维权成功率迄今为零,形成了变相的放任纵容。
对这些互联网巨头来说,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般性的法律,对他们已经不痛不痒,只有反垄断法才能立竿见影。
在美国,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因为不断遭遇此起彼伏的反垄断调查,所以基本不敢越雷池半步。
在欧洲,过去9年来,因为谷歌对购物搜索结果不公正以及通过自己安卓系统优先为搜索导流而已经被累计处罚67亿欧元的巨额罚款,而且后续还有诸多未了案件在审理之中。
所以这些巨头在反垄断问题上越来越严格约束自己的竞争行为,因为一旦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就有可能遭遇高达年销售额10%的巨额罚款,反垄断法如同达摩克里斯神剑一般让互联网巨头不得不严格自律。
而今天,诸多事件的发生已经证明,不但互联网企业基本的自律和社会责任已经全面失守,所谓开放、共享等内核价值观的互联网精神更是无人坚守,甚至产业竞争和法律的底线也不断被无所顾忌地突破。
中国互联网急需反垄断法发挥威力,来维持基本的竞争秩序,切实维护互联网领域的公平竞争,维护平台之间的基本开放和互联互通。这不但涉及到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互联网发展的基本市场秩序,更直接维系着整个新技术变革时代的创新驱动和社会繁荣发展。还有更长远的角度,中国互联网要走出国内,走向全球,中国企业必须成为全球规则的有力维护者而不是破坏者。
让反垄断法的阳光照进中国互联网领域,已经刻不容缓!
过去由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龙治水”的反垄断,如今已经统一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是有所作为的良好时机。应果断及时地对百度搜索引擎算法的中立性、微信屏蔽外部链接的选择性和歧视性、阿里巴巴二选一行为和支付排斥等展开反垄断调查。树立反垄断的基本威慑力,恢复和维护互联网领域基础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让积极有为的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真正保驾护航。
可以说,2019年,中国互联网的反垄断,万众瞩目,全民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