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
正在选前敏感时刻,台湾法务部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简称《通保法》)修正草案放上国发会网站,对人民自由通讯权利大幅限缩;此举,引发了忧心。
民进党数年前在“马王政争”时,以“维护通讯自由”为由坚持修法限缩检调人员的监听权;如今执政,却以“打假新闻”及“打击犯罪”为由要回头放宽检调监听权限。这种把国家法律当成自己工具箱的态度,有什么理念可言?
回看《通保法》修法的摆荡过程,就如同看到一面政坛照妖镜,映照出政客“换位置就换脑袋”的丑陋。
当年马王政争后立法院反马势力集结,为了保护柯建铭与王金平,原本运作良好的《通保法》被拿来祭旗,横加修改,限缩检调调阅通联纪录的权力,还订出极具针对性的“黄世铭条款”,规定与监察目的无关的证据不得作为司法证据。
政党轮替不过两年多,蔡政府就急急要把《通保法》改回原状,这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当年的修法重点是:除非是涉及强盗、掳人勒赎、毒品等重罪,否则检方调阅通联纪录,一律须经法官核准。但如此为个案而修法的结果,就是背离现实,弄得检警侦办其他犯罪案皆遭绑手绑脚。例如黑道介入陈抗活动或电信诈骗案,即因通联纪录调阅困难而不易侦办,犯罪者更形嚣张。
讽刺的是,民进党于“马王政争”时成功以“保障通讯权”为由鼓动反通讯监察的民粹;但蔡政府全面执政后,法务部提出之《通保法》再修正草案,却又宣称与马政府时代的版本“大致相同”。试问,这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还是原地打转?或只在欺骗人民?
这次炒作《通保法》的时机,挑在选前敏感时刻,也让人感到“醉翁之意不在酒”。九月中假新闻议题甚嚣尘上,内政部长徐国勇即声称修《国安法》不足以因应,政府也要修《通保法》让检察官可以调阅通联纪录。从“打击犯罪”的角度看,这可让检方多一项办案利器;
但从“打击政敌”的角度看,就是让各机构“厂公”多了利爪。毕竟,相对于杀人放火贩毒诈骗,“假新闻”算什么重罪?
若有造谣者,依现行《社会秩序维护法》由警方开罚或移送法院,或依“电信三法”开罚,皆已足够!何况,检方侦办刑案都已分身乏术,还能有多少余力打假新闻?除非自甘沉沦,充当执政者鹰犬。
因此,也难怪在野党质疑,蔡政府以打击假新闻为由修《通保法》,其实是为赶上2020总统大选前实施,以箝制言论、侦蒐反对党,甚至将蒐集之情资转为抹红抹黑对手的筹码。
这并非无的放矢。去年赖揆甫上任即发生“中国新歌声”在台大校园发生独派学生与统促党群众冲突事件,赖清德当时即称现行法制无法有效吓阻黑帮犯罪,要求法务部等尽速研议修正《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与《通保法》。
可见,行政部门“扩权”早已定调。法务部九月拋出修法方向,即曾引发质疑;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因而宣示:“选前不会推动争议法案修法”。此话言犹在耳,法务部不仅上网公告,更限定讨论日仅十二日,怎不启人疑窦?
检视《通保法》草案,更让人心惊于新法爪牙之锐利。例如,新法草案认定,通信纪录及通信使用者资料(例如信用卡刷卡纪录、高速公路通行资料等)对人民隐私权影响轻微,因此没有“法官保留”之必要。
又如,政府担心APP业者如LINE等不配合交出资料,因此课以电信事业电信服务范围外的“强制保存义务”。如此,拿着干预电信事业、侵害人民通讯自由的大砲来打假新闻,多么方便好用!
在野时为了打击政敌,民进党便主张限缩检调监听权;如今执政了,又说为了“国安”必须放宽检调监听。民进党真的把法律当成自家百宝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