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二次发售机制”,会进一步促进大股东做好上市公司。在这里,“二次发售机制”相当于一个利益约束和担保的机制。
第三,提高违规成本,提高主动监管和跨境监管的能力。
我建议管理层在拯救股市时,可以学习美国政府在挽回投资者信心方面的经验。从美国股市揭发世通造假和安然丑闻事件后,世通自身的股价由最高每股64美元跌至最低的0.9美元、公司裁减员工17000人。于是这些事件、丑闻的爆发给美国社会安定和美国投资者信心造成了极大打击,美国股市于是也产生信任危机。
在这个时候美国政府为了重拾投资者信心,在2002年7月30日美国国会上通过并由时任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的Sarbanes-Oxleyact简称《索克斯法》,并在财务报告责任方面,该法案要求上市公司CEO和首席财务官(CFO),对公司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定期报告真实性作出书面保证,对于公司财务报告要亲自审阅并提出意见。
如果CEO和CFO不照办或者明知故犯,就会面对罚款和监禁的刑事惩罚。自从“索克斯法案”之后,美国上市公司的内控和投资者信心都有明显的改善。
针对几家上市公司造假就出台一部法律来“亡羊补牢”的行为,实际就是挽救投资者的信心,这种“救市”行为我们为什么不能学习?在上市公司造假频发的A股市场,我们为何没有这样的“救市”魄力?
第四,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交易环节的各种盘剥。
比如降低登记公司的过户费、交易所的规费、监管费、印花税、券商的佣金等。
第五,要明确中国股市的功能定位,强化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将有限的资金配置给真正需要钱的地方,减少“夕阳红”的大企业IPO圈钱,应该将资金配置给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尽快培育中国经济的潜在希望,让股市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尽快恢复活力。
减少上市公司的过度融资,让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关闭IPO绿色通道,让市场恢复投资、融资、资源配置的合理功能。
第六,建议引入集体诉讼制度,依法治市。
由于中国股市法制不健全、制度规则不完善、缺少集体诉讼机制,并且司法前置程序长期设置壁垒,使得金融市场的很多受害者欲诉无门、忍气吞声。
这不但助长了违规者的气焰,也加剧了金融环境的恶化。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除了大力改造市场环境、完善市场规则、提高参与者水平外,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已刻不容缓。
第七,尽快完善退市机制,让股市具备优胜劣汰的调节能力,以保证市场的理性繁荣。
一个成熟的市场是需要有进有退、奖优罚劣,而不是采取好坏不分和纵容毫无价值的烂股票在股市中兴风作浪,并滋生股市结构性泡沫,导致宏观调控的失衡和不公。
第八,改革当前的监管体制,让监管者接受被监管和约束,允许市场和投资者对监管者提意见,让其全心全意地执行监督职能,别只对上负责而不顾市场和投资者感受。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作者微信公众帐号:cjmrping。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