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咏红:范冰冰“阴阳合同”的税与罚

时间:2018-10-05 07:2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早点  北看记    韩咏红

中国影星范冰冰在消失了123天之后,终于在微博“现身”,她周三发表《致歉信》承认利用拆分合同逃税,宣示深感羞愧内疚,还强调“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没有人民群众的爱护,就没有范冰冰”。

外号“范爷”的范冰冰必须为此缴付将近9亿元(人民币,下同,1亿8000万新元),其中包括她及名下企业偷逃少缴的税额2.55亿元,滞纳金(罚金)0.33亿元,以及高达5.95亿元的罚款。

作为霸气十足的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五连冠,范冰冰仅2017年的收入就达3亿元,9亿元估计尚不至于让她伤筋动骨。何况,与2002年刘晓庆为偷逃税1458万元而入狱一年多相比,范冰冰能花钱消灾已经十分走运,若非中国2009年修改了量刑标准,她还要吃更多苦头。

同时,对范冰冰施予这份不重亦不轻的惩罚,震慑力与信号也是强大的。官方剑指对象一清二楚:中国明星的天价片酬以及影视业的金融投机现象。

官媒在报道范冰冰偷逃税新闻时,指明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在今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这就是明确的警告:影视业内相关企业与个人好自为之,范冰冰只是用以祭旗的第一个案,在下来三个月的“宽限期”内,个人与企业如不乖乖缴纳税金;或者有地方政府与明星“合谋”逃税,都会被严肃追责。

事实上,明星的片酬奇高在中国沉疴已久,自2016年中共中央巡视组要求要坚决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问题以来,官方不断“收紧”监管力度,但一线明星的片酬仍继续暴涨,综艺节目片酬也水涨船高。

为此,中国大陆与香港报道称,继此前的“明星限薪令”之后,监管部门的“综艺限薪令”近月也悄然出台,规定单人片酬一期不超过80万元,常驻嘉宾一季总片酬不超过1000万元,据说湖南卫视的综艺节目《中餐厅》就已经让舒淇和赵薇各退回了4000万元。

舒淇和赵薇退回片酬的情节,无法准确核实,但一般相信“综艺限薪”确有此事。业内人士对此心情复杂,一方面明星高薪酬已成为行业“不堪承受之重”,另一方面,中国的电视剧与综艺节目依然摆脱不了对所谓“流量明星”的严重依赖,减少明星出场的效果恐怕不尽如人意。

然而,必须肯定,这一次相关部门重拳拯救市场失灵,还是让许多民众叫好。

首先,追缴逃税本来就是官方的法定责任,从道义上说,税收具有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腰缠万贯的明星千方百计逃税,反之大部分工薪阶层却依法纳税,加剧了社会不公。再者,许多人不禁要问:演员歌手究竟何德何能,该赚比一般人多百倍千倍的收入?

有报道统计,中国明星的片酬仍低于好莱坞明星,中国明星的片酬之所以引起激烈争议,是因为演员总片酬能达到制作成本的七成以上,而且又被少数几个演员拿走了大部分,结果造成作品制作粗制滥造;反之美国电影的演员总片酬区间,一般只在10%到30%左右。

支持高片酬的声音认为,普通中国观众没有多少鉴赏能力,都是依靠明星来选看节目,既然投资人愿砸钱,观众愿掏钱或时间,高片酬就是市场决定的利益分配结果。

不过,当社会还不够成熟时,人们不应该盲目信奉市场的力量作为决定价格的唯一标准,别忘了市场经常为了短期利益而牺牲长期利益,尤其是在热钱乱窜的中国,其市场机制已被热钱所扭曲,价格与供需比率脱钩。

官方这次以“限薪”与查税的行政兼法律手段,双管齐下整治明星高薪酬现象,是否会达到效果?各方说法不一,如果能够倒逼出更多注重制作水平,而非仰赖明星“刷脸”的作品,则是全行业与社会之幸。中国影视圈将出现一次大洗牌,而范冰冰既自称“豪门”,又是中国名人首富五连冠,在这场大风暴中首当其冲,她也只能“深感羞愧内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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