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党委决策与公司治理如何协调

时间:2018-09-17 11:0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党委决策前置是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与公司治理并不矛盾,9月16日下午,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国企混改的经验与前景"一节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志平说道,“这两者如何结合在一起,而不是两张皮,还需要探索。”

具体而言,前置决策主要决策三件事情:一是企业方向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二是把握公司重大决策等等大方向;三是保证公司落实好已制定政策。“从这个角度讲,党委决策前置并没有破坏掉法人决策,两者是双向共同保证公司朝正向发展。”他说道。

一位在央企集团中负责改制顶层设计的负责人曾向财新记者介绍,央企公司制改革加强了党的领导,在决策流程上明确了党委的决策前置,建立了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驾马车”。在常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公司的核心治理结构,分别为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

组织架构上,党委领导将融入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决策上,党委将统领全局、协调各方,先由党委针对重大决策给出意见,再由董事会进行表决;经营管理上,由党委进行推进,经理层加以落实;监督保障上,党委监督把关将与监事会依法监督进行融合。

在宋志平看来,混合所有制确实是国企改革的一个方向,其中如何处理好与民营企业的关系至关重要,“混合所有制不是要把所有民营企业都混掉,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民进国退,而是要国民共进。”未来,中国经济要形成国企、民企、混合制企业三足鼎立的态势,他还建议对混合制企业给与一些特殊政策,留下经济形态空间。

他介绍,国企改革中有分类指导,将国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保障类,主要由国家独资公司来承担;第二类是商业类,商业类又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其中商业一类是充分竞争领域的,比如中国建材集团、国药集团等,目前在96央企中占比接近70%;商业二类指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企业,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包括石化、国电、电网等领域。

对于重点发展方向,他认为可在商业一类这种充分竞争领域的国企大力推进混改和市场改革,混合里面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而商业二类企要进行改革,但仍需国家控股,国家要有一定控制力。

如何搞好混合所有制?他建议这类企业应在机制上下功夫,主要把握两点,一是在政治上减少行政管理,不要视同纯粹的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应该视同市场的股份公司进行管理;也不要将混合进来的民营企业家视同体制内的干部管理;二是大力开展员工持股,探索共享经济,让所有者、经营者、员工都能够享受企业财富。

实际上,宋志平介绍,目前国企混合度已经非常之高,虽然96家央企母公司清一色是纯国有,但是其二级、三级公司基本上都已经过市场化上市改造, 70%左右的央企资产在上市公司里面。如中国建材的国有资本只占30%、非国有资本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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