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需要什么样的税负政策?(2)

时间:2018-09-04 11:3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全球一半以上的专利由个人和小企业创造,但80%的研发费用由大企业支出。也就是说从研发的投入和产出的比较来看,小企业研发的投入产出是最高的。在美国,创新和就业多数来自中小企业,8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来自中小企业,超过60%的新就业机会由中小企业创造。欧盟中小企业人均创新成果是大企业的两倍,德国太阳能专利技术70%掌握在中小企业手中。

所以我们要关心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创新的主力军,也是创造就业机会的主力军。在创新活动,中小企业是非常有优势的,它们研发的效率要比大企业高。

创业投资的核心是支持发现和创造机会的企业家,通过为社会创造新价值来获取价值。上面的数据表明,创业投资在支持技术进步、创造就业、促进增长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增长和就业的角度看,我们应该为创投提供更好的环境,保护更为宽松的税负政策。

另一方面,对于创业投资的税负政策不应作简单的公平考虑,认为应该和其它投资或经营的税负政策同等对待,而需要更深入的研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里斯教授最初在研究最优收入税的时候,本来是希望证明对高收入应该多征税。这一想法在完全信息条件下是对的。但是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一个人假装低能力要比假装高能力要容易得多。

结果,他得到一个与最初的设想相反的结论:最高收入的边际税率应该为0,也就是对最高能力的人的边际收入应该不征税。原因在于,为了了让人说真话,有私人信息的人必须享有一定的信息租金,否则,逆向选择使整个社会的福利降低。

莫里斯教授的这一结论对于我们思考创业投资的税负有深刻的含义。用更简单的经济学语言来说,我们在思考税负时,同样应该考虑税负对创业投资的动态激励问题。政策制定者应该鼓励做大蛋糕来实现经济和税收的双重增长,通过鼓励创业投资来促进经济发展和做大蛋糕,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放水养鱼”。

创业投资不是单纯的金融投资,是具有重大商业、社会和民生意义,投资于未来的企业家行为。中国的创业投资还处在发展初期,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股权投资基金机构和创业者个人都面临极大的挑战。政府在考虑创业投资产业的税负问题时,需要更长远的去看待创业投资在创新和就业方面的巨大杠杆效应。我们应该用增量思维而非存量思维来看待股权投资,为创业投资提供更宽松的政策环境,以创投带动下一代有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的发展。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责编:闫曼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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