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特首对港独软弱 等于纵容违法
时间:2018-08-20 09:16
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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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公然推动港独的香港民族党主席陈浩天,上周获香港外国记者会邀请演讲,毫不含糊地宣扬港独立场,他日前更为了争取独立促美国撤销香港的世贸成员身分。这次活动虽然明显违宪违法,但特首林郑月娥事前既无强力遏止,事后也没有严厉追究,而所谓谴责更空泛无力。她表现软弱,大有息事宁人、敷衍过骨之意,这样做等同纵容违法,将让港独组织更加肆无忌惮,像毒瘤般不断扩散,终会带来大灾难。
只一句「遗憾」毫无火力
陈浩天于本月中发表「播独」演讲之前,已有各种有力论据,指出他这次活动违法。早前警务处向他发出七百多页文件,详列他和香港民族党的港独政纲、与分离主义组织的连系,以及准备使用武力争取独立的行动纲领,都与法律相违。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要求外国记者会取消演讲时,也明确表示港独势力宣扬和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已严重违反宪法和《基本法》。
对于陈浩天预告将以身试法,视法治如无物,特区政府本应依法制止,但一直没有采取行动,而特首公开评论此事时,并没有直斥演讲违法,也未表示会予以取缔,只对「有机构仍以港独为主题安排活动,感到可惜与遗憾」。至于应否举行这活动,「由有关机构自行决定」。一句简单的「遗憾」,火力程度低到不能再低,令人觉得只是表个态、走过场,对陈浩天与外国记者会而言,可谓毫无压力,不痛不痒。
到演讲举行后,政府本来仍可全力追究,针对陈浩天与主办团体的涉嫌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理,但特首也只是草草了事,没有穷追猛打。
陈浩天当日以香港民族党领袖的身分发表演说,而该党并非合法团体,故其活动也属非法,当局可对此有所行动。此外,他在演讲中重复号召推动香港独立,除了违反《基本法》,也影响公共秩序,牴触公安法例。
求息事宁人将酿恶果
至于举办活动的香港外国记者会,虽然声称是维护言论自由,但因陈浩天的港独言行违反法律,该会搭台「协助」他犯法,从法律原则来看,也有违法之嫌。有传媒曾就此询问负责出租物业给该会的产业署,其回覆是:该会使用物业时,须遵守香港法律。换言之,如证实该会举办的活动违法,当局可以取消其租约,收回物业。
不过,特首却对此轻轻带过,不提该会可能违法的问题,只表示「事件触碰文明社会的道德和责任底线」,还说是否向该会租用物业,不是问题的焦点。由此可见,特首根本不想「冒犯」该会,但求息事宁人,更遑论取消该会租约了。
这次事件,显露了特首对港独祸害过于软弱,回避冲突,不愿重手打击,这样无疑是纵容违法,如果继续下去,最后将酿成灾难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