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又到加码时。8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并称,“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措辞之峻急前所未有。
2018年以来,多个城市就房地产市场发出强烈信号,这是一次全面的却又因城施策的部署。各类城市出台的政策虽形式各异但实质相同,依旧通过抬高购房门槛、增大转手难度等手段在需求端着力。这些举措显示了地方政府满足公众“住有所居”的主观努力。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之时,重申房地产调控,也显示了政府不搞“大水漫灌”的定力。
不过,欲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单纯依靠行政调控,是远远不够的。行政调控确实能在一定时段、一定程度上“稳住”房价,但是,多年来,调控一旦放松,房价便报复性上涨。这已成规律,导致调控不仅不能给公众带来充足信心,反而伴随隐忧,更让房地产公司和购房者预期紊乱,进退失据。
更须看到,高企的房价是由区域发展差异、人口流动、土地供应、金融信贷等诸多因素所决定,更与地方土地财政紧锁在一起。偏重需求侧的调控,显然无法解开这个结。行政调控还可能激励有的政府部门自我赋权,滋生和固化领地利益,这是不能不及早提防的。
以此次高调的问责为例。由于地方财政很大程度上依赖土地收入,地方债务安危也系于地价房价,地方政府对调控政策难免三心二意。为保持政令畅通,问责相关官员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问责应该有明晰界定和合法依据,例如,调控目标如何设定,房价波动在何种水平属于市场变动而非调控不力。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供需千差万别,变动不居。
确定什么价格水平合理并在此基础上区分正常与非正常的波动,相当困难。倘将调控异化为让房价不升不降,则将地方政府置于困境。前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声称要对消化库存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问责,实际上无果而终,足为前车之鉴。言问责而实难行,恐伤相关部门之明。拿几个地方和几名官员树问责典型并不难,难在公正合理,令当事人心服口服。房地产调控需要声势,更需要科学的决策和严格的落实。
寄希望于短期行政手段,抑制房价上行,或可解燃眉之急,却远非长久之策。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7月31日,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亦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不过,究竟如何构建长效机制,尚需清晰的路径和细致的谋划。
构建长效机制任务繁难,需切中肯綮。土地供给是核心要素。住房价格其实很大程度就是土地价格。自2004年土地出让全面实行“招拍挂”制度,地方政府掌握了土地供应的垄断权,减少供给、推高地价成为常态。
正是土地奇货可居,地价居高不下,大大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炒作风气,所以,改革土地制度,加强土地供给,丰富其渠道和方式,已是势在必行。 当前,地方债风险有增无减,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已非愿意与否,而是无所逃避的抉择。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关键是真正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满足公众的居住需求。“学区房”等概念被热炒,主要原因是房子绑定了过多的基本公共服务,许多学校招生明确要求学生在片区拥有住房或者住房优先。近些年来,虽然有的地方尝试突破,强调租购同权,但距离真正实现同权,还有很大差距。
而住房背后又与户籍等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房地产难题正是其他领域改革有待深化的后果。当前,在一些大城市,人口大量流入,倘若不能很好解决住有所居及就学、社保等相关问题,中国必将付出高昂的社会代价。
商品化的住房一定要遵循市场原则。在调控升级的势头下,尤其要提防反市场行为的回归。近期,有的城市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就被不少人理解为“福利分房又回来了”。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房及其变种是对“多主体供给”的误解或曲解。
它不仅严重违背市场规则,也与1998年以来的房地产改革方向相悖。少数人借此谋私利,严重损害社会公平。要说问责,这种明目张胆的倒退行为最应当被问责。
房地产税常被看作长效机制的内容。不过,国际经验表明,房地产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价上涨问题。就中国情形而言,在土地供给、土地财政等核心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在土地出让金、现有房地产税费等未能理清之前,对房地产税抑制房价的功效,不应寄予奢望。
事实一再表明,再严厉的行政调控,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供需矛盾,它耗费了政府无穷精力,而民众并不满意。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真正满足公众居住需求,有赖坚持市场化改革前提下的住房制度改革,有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调推进。治标已历多年,治本早该上场。■
编辑语:所有民众百姓都知道,房子是用来住的(无引号),而决策者强调这句,并未显著表现出决策的行动意义,再多的政策,也无法控制市场的利益。而根本问题就是一般的外漂工作者收入无法在当地购置楼房。所以根本问题不是房价问题,而是“无房可住”。解决百姓“无房可住”的问题,或许才是根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