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主办的东亚青运被东亚奥会(EAOC)取消到今天已经1周,独派不但没有撤消“东京奥运正名公投”连署,台中市长林佳龙还变本加厉,30日上午先向东亚奥会提出申复,下午又召开记者会,摆明要透过体育运动这个“捷径”达到正名的目的。
林佳龙所强调的是,“东奥正名”公投案连署没有错,错误的是以北京为首的EAOC,中国大陆以政治手段打压台湾及台中东亚青年运动会,才是违反奥林匹克精神的行为。
“要统或要独”是台湾每一个公民的政治选择权,政治自由是台湾最珍贵的瑰宝;但是,请政客们不要利用体育运动这块净土,你们可以在议事堂、在选举活动上自由宣扬,但请保留给运动员一个纯净的活动空间,也让“中华台北”继续留在国际奥会。
奥运正名公投的强力推动者纪政,继续在澎湖、台北市西门町呼吁民众参加“东京奥运正名公投”连署,她似乎没有听到所有体育人对她的苦劝。一如往昔她所持的“理由”还是1960、1964、1968年3次奥运,我们用的名称是“台湾”,为什么现在不可以。其实当时使用“台湾”也是很屈辱的,并没有光荣可言。
台湾体育在这半个多世纪以来,走的是坎坷崎岖路,随着国际环境变化,有如草履虫般经常变换“名称”、“旗帜”,每一个时空环境不同,使用的名牌、称谓都不一样。
纪政27日在澎湖还配合幻灯片说明,她代表台湾参加过3次奥运,使用的都是“台湾”。事实上,我们在1960年罗马、1964年东京、1968年墨西哥奥运都是被迫使用“台湾”这个名称,这不是一件荣誉的事,也不值得大书特书。
在1971年退出联合国之前,中华民国是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所有联合国发行的官方文件、邮票上都有正体字的“中国”;当时我们在国际奥委会(IOC)登记的名称是CHINA,或Republic Of China。
那时的中国大陆并没有资格参加奥运,但是透过他们的盟友共产集团的苏联、南斯拉夫、古巴等国不断向IOC施压,除了1956年的墨尔本、1972年的慕尼黑奥运,我们使用“中国”、“中华民国”名称外,其余奥运会场上被迫使用的名称“台湾”,平心而论都不是我们愿意的。
也就是说,纪政所陈述的1960、1964、1968年3次奥运使用的TAIWAN,并不是当时中华民国政府及当时国人愿意的“名称”,这种情况就和现在我们使用的“中华台北”一样。
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起,不管蓝绿政府,对“中华台北”都不满意,但是国际情势对我不利,为了运动员,为了在国际社会露脸,只有委曲求全,只有使用这个IOC认可的名称,我们才可以走进奥运竞赛场,情况完全和1960至1968年奥运一样。
政治人物宣扬政治理念天经地义,但是请不要利用清纯的体育环境,爱惜我们在国际组织中最珍贵的“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参与权;真心要让台湾的运动员扬名国际,就要遵守国际规则,珍惜我们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参赛空间。搞台独的人、要正名的人,请远离体育运动圈。
(作者苏嘉祥,台湾国立体育大学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