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认为,中国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统一各地税收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执法,有利于提高政府运行效率,降低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成本。
中国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昨天正式合并。有关学者分析,国税与地税机构合并将推进各地税收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执法的统一,有利于提高政府运行效率,降低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成本,将对中国地方经济和地方政府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各地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某地区税务局。比如,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后,名字变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980年代以来,中国税务机构经历了三次重大变化。第一次是在上世纪80年代,税务从财政中分设出来;第二次,1994年国税、地税机构分设。昨天是税务机构第三次大变动,国税、地税又合二为一。
旧“包干制”截留地方税收导致中央财力匮乏
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初期,中国财政体制采用“包干制”,地方财政每年仅向中央交纳定额的财政税收。很多地方政府以减免企业税收的方式,截留经济发展成果,导致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导致中央财政资金匮乏,地方势力坐大,中央权威受到削弱。
1994年,在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大力推动下,中国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分税制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改变了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
但分税制也带来地税征管效率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企业办税很不方便,一些地方的税收政策比较随意等弊端,成为影响政府行政效率和地方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
今年3月“两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年会)”期间,国务院发布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城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级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中国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认为,实行分税制,是为了防止地方局部利益形成收入混库,使当时的国家改革意图不能得到落实。如今,当初的制约条件已经不存在了,技术条件可以保证税收收入不混库,意味着国税地税可以合并了。合并有利于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值得肯定。
分析:符合国家机构大部制改革趋势
第一财经昨天报道,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分析,国地税合并符合国家机构改革大趋势——大部制。现行国税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在办税、征管效率上也将明显提高,征管成本将降低,企业办税更加方便。
胡怡建认为,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今后也将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将使非税收入和社保收入在制度上更具规范性,在执行上更具刚性,不但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效率,而且将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避免以税收及土地使用优惠招商造成恶性竞争
九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分析,国地税机构合并一方面不仅有助于改变地方财政软约束,解决财税 “条块之争”的长久之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避免招商引资恶性竞争。
邓海清说,由于目前地方政府往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来促进发展,其主要手段是通过税收的优惠以及土地使用的优待政策,改革之后税收实行国税为主、地方政府双重管理体制,税收优惠政策下的招商引资竞争将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