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锐民:谁是香港的杀犬狂徒?

时间:2018-04-10 09:0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早点   港澳突搜

近日的香港新闻很恐怖,有“毒死”、“撞车死”、甚至“高处抛下死”。不过,被害的都是动物,包括狗、龟等。作为狗主,笔者跟所有爱狗人士一样心情沉重。

去年底,《经济学人》发表年度全球最安全城市排名,香港排第九位;根据美国调查机构Backgroundchecks的“全球最安全旅游城市/国家排名”,香港更排上第一,把新加坡和日本都比下去。

Backgroundchecks指出,香港的罪案率持续下降,法律制度与政府管理健全,不论男女都可以大大方方地在白天或晚上外出,不必担心人身安全。然而,香港的安全只是对人类而言,对动物来说,香港绝不安全。

日前,一名男子疑在长沙湾将父母饲养的狗只由高处掷下,导致狗只死亡。23岁被告何子钧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裁判官拒绝被告的担保申请,理由是罪行性质严重,被告可在本周五再上庭处理保释申请。

受害的银狐犬“小白”命途多舛,曾在三个月前被刚出狱的凶手弃置路旁,又曾在尖沙咀坠海,然后奇迹获救,最终仍难逃辣手,惨遭高处抛下死亡。

另一方面,继大埔三日内发生七犬丧命,粉岭华明邨上周也有“毒狗狂徒”出现,先后有三犬疑遭毒杀。区内的狗主人心惶惶,纷纷斥骂凶徒残忍,同时互相提点“护犬”信息,包括遛狗时不让爱犬乱吃东西等。

在香港接连发生虐待动物的案件后,多个动物组织及政党均要求港府修改保护动物法例,包括成立专门的“动物警察”。

警方则表示,早已于2011年成立“动物守护计划”,并在部分警区设立项目小队,专责调查动物被虐案件,每日24小时候命,并已扩展至全港13个警区。

但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执行主席麦志豪指出,澳门和台湾都已制订保护动物的法例,而香港的法例相当过时。

他解释,香港涉及动物的相关条例的原意,都并非保护动物,而是出于保护人类财产或社会卫生,例如《狂犬病条例》等。他认同香港应设立动物警察,制定清晰指引,也让较了解动物的人士参与调查。

事实上,随着香港近年许多夫妇不生育,改为饲养宠物,现在的确是制订《动物保护法》和设立“动物警察”的最徍时机。无论建制还是泛民政党,早已为此展开争夺战。

港人不但动辄花费重金购买宠物,也有愈来愈多人关注动物权益,为拯救流浪猫狗而成立的志愿团体几乎每区都有,许多义工出钱出力,不但将家居化作暂托,甚至午夜四处寻找猫犬,送往兽医诊治。

同样热爱猫狗的笔者岳母笑说:“以前回家时还偶尔会发现刚出生的猫狗,但过去数年全没收获。”笔者三年前收养的混种狗,也是义工接到清洁工人通知后从垃圾箱底救回,暂托至三月大才让笔者遇上。

无论是恶意放置有毒狗饵,还是从高处抛下,“杀犬狂徒”的行径均令人发指,这一方面说明香港虽有愈来愈多人钟爱宠物,同时也有人对猫狗怀着仇恨心理。笔者跟爱犬就不只一次在爬山时遇到恶人,几乎被追打。

不过,作为一名已有三年多经验的狗主,笔者同时发现,“杀犬狂徒”其实不一定是“仇犬者”,也可能是狗主本身。在遛狗时,笔者发现起码有一半或以上的小型犬主人没使用狗带,让小狗“自由行”。

虽然香港现行法例没要求小型犬出外需用狗带,但这里始终是一个人口密集交通繁忙的城市,路上非常危险,小狗或碰上大型恶犬;或受吓而冲出马路;又或遇上心怀恶念的“仇犬者”,总之危机四伏。真正爱狗者,仍需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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