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受贿案一审宣判,受贿超1.66亿(人民币,下同,约3166万新元)的甘荣坤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中国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三(12月27日)一审公开宣判甘荣坤受贿一案,对甘荣坤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甘荣坤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1年,甘荣坤利用担任海关总署财务科技司副司长、财务装备司司长、基建办公室主任,北京海关关长,湖北省副省长,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66亿余元。
法院认为,甘荣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甘荣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官方简历显示,现年61岁的甘荣坤是江西彭泽人,曾任职海关系统和湖北、黑龙江、河南三省份。
甘荣坤1983年毕业后进入国家地震局工作六年,当年调任海关总署,2000年12月升任司长。2007年9月改任北京海关关长。
他在2013年8月“空降”升任湖北副省长,三年后北上黑龙江,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9年9月再度跨省,调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6月,甘荣坤落马,当年12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去年12月由江苏省常州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