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委原书记高志宏被双开 曾因截留口罩被免职

时间:2022-12-17 19:1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云南省纪委监委12月13日发布援引自大理州纪委监委消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高志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高志宏在大理市工作期间曾连续两次被处分,其中一次是2020年因违法扣押征用由瑞丽发往重庆的防疫口罩事件被免职。

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通报,经查,高志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大量礼品礼金;以权谋私,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纪监部门指出,高志宏严重违反中共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政府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志宏开除中共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1岁的高志宏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他曾任大理州体育局局长,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大理市市长,大理市委书记。

在大理市工作期间,高志宏曾连续两次被处分。

2019年12月,云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洱海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典型问题被通报。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云南省纪委监委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等7个单位问责,给予23名领导干部问责。其中,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2月,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由瑞丽发往重庆的防疫口罩,引发社会关注。随后,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包括给予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今年6月,大理州纪委监委公布消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大理市委原书记)高志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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