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四项罪名,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上述四项罪名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何兴祥现年59岁,去年9月传出涉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
何兴祥学历为硕士,曾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