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龙捍卫赵薇 将起诉造谣者

时间:2017-12-06 09:1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黄有龙否认曾为“领导司机”,宣称从未有过违法想法或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

明星赵薇与其商人丈夫黄有龙因高杠杆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 600576.SH ,现更名为祥源文化)11月9日被证监会顶格罚款,并处以五年证券市场禁入,引发外界热议。然而黄有龙本人并不认罚,已按程序要求举行听证会。12月4日深夜,黄有龙再发微博长文,称已经聘请律师取证,以最快的速度起诉相关造谣者,自称可能“缺乏金融经验,也过于乐观判断自己的能力和形势”,但“从未有过违法想法或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赵薇也转发微博,称“问心无愧”,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这些消息迅速获得高度关注。

黄有龙此次微博中谈及万家文化收购事件时称,初衷是希望通过文化类上市公司支持赵薇的事业更上一层楼,可惜事与愿违。“也许我缺乏金融经验,也过于乐观判断自己的能力和形势,但我从没有过任何违法的想法或者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相信法律会调查清楚。又一次把你推向了风口浪尖!太委屈你了!”

此外,黄有龙还回应了自己的“人格”称,从来就是一个不愿多开口、多解释的人,并称外界传他时某位下马领导的“司机”是“无中生有" 。“我是穷苦出身,我一直都很清楚,奋斗才能出人头地。和千千万万怀着梦想背井离乡打拼的人一样,我经过多年拼搏才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小事业,从没当过巨富,也从不想当巨富,只想一家人平淡平安的生活。”

回到万家文化的高杠杆收购事件,证监会调查显示,赵薇、黄有龙夫妇的收购平台——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为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因此,赵薇夫妇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且被采取五年的证券市场禁入。

接近证监会人士告诉财新记者,黄有龙案的听证会还未举行,听证时间大概在本月下旬。但多位律师向财新记者表示,按照此案已经披露的案情看,黄有龙不认罚、想翻盘是小概率事件。

该事件从2016年12月底开始发酵,龙薇传媒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宣布,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者将以30.6亿元的总价收购上市公司1.85亿股(占总股本的29.13%)。龙薇传媒为赵薇旗下公司,刚在2016年11月2日注册,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股东为赵薇(持股95%)、孙丹(持股5%)。

此时市场对于收购资金来源已有质疑,后经交易所发函追问,龙薇传媒回复披露,用以收购的30.6亿元资金中,股东(赵薇)自有资金借款仅为6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为向第三方机构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银必信)借款15亿元,以及向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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