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苏荣与强卫两个一把手崩裂源于两封信(6)

时间:2017-01-30 20:2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2009年,坐落在新余市区繁华路上的新余高专老校300多亩土地对外公开拍卖。浙江个体户、苏荣夫妇的好朋友陈建男,为了低价购得该块土地,将苏荣妻子“余姐”请到新余,在“余姐”的干预下,时任新余市长的李安泽为了巴结苏荣夫妇,擅自终止拍卖程序,以建泰耐克国际商城为借口,以协议出让、每亩70万元廉价卖给了陈建男。300多亩土地共计2.1亿元。使国家近10亿元资金被陈建男等人占有。我有事实可以证明:在新余高专土地廉价卖给陈建男后不久,环境、地段不如新余高专的新余市委党校的80多亩土地对外拍卖,以每亩325万元价格拍卖,获得土地资金近3亿元。

    2009年下半年,原市委书记汪德和同志调离新余,李安泽全面主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以来,李安泽自持与苏荣夫妇的密切关系,在新余拉帮结派,专横跋扈,胆大妄为,利用城市建设,大肆进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几亿、十几亿政府投资项目,不论证,不讨论,擅自决定,利用各种借口,对项目不搞公开招标,指定给他的朋友、关系户承建。我作为市人大主任对李安泽这种腐败行为多次公开抵制反对。李安泽仍我行我素。为此,我在2011年5月左右以匿名向国家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同志举报了李安泽四起重大的腐败问题。新余高专300多亩土地贱卖腐败问题是其中之一。在此举报中,我没有反映苏荣妻子参与其中的问题。不久,我的举报信被郝明金部长批转给江西省纪委,省纪委派了李安泽的老乡、副厅级干部罗萍来新余作信访调查。罗萍听信了李安泽编造的借口和理由,并为李安泽评功摆好,开脱罪责,敷衍了监察部。此材料可从省纪委调阅。

    2011年9月,全省市级领导班子即将换届,李安泽自认为会上一个台阶,或调任九江市委书记,便在新余更加疯狂进行权钱交易,许多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在未经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未经市场公开招标情况下,他竟擅自决定指定承建商。2011年7月左右,省委巡视组来新余,组长是省纪委正厅级干部赵景成同志。在赵景成同志找我了解市领导干部廉洁情况谈话时,我全面向他反映了李安泽在新余一系列严重腐败问题。在反映新余高专300多亩土地贱卖给陈建男的问题时,我也反映了苏荣妻子的腐败问题。几天后,赵景成回省里向领导作了汇报,当即新余巡视组被省里召回。省纪委派了副处级干部吕华峰来新余对我进行了几个月的暗查。2011年9月,市领导班子成员换届调整时,对李安泽腐败问题有看法的、或了解内幕的同志全部调离了新余。市长魏旋君同志,在9月份换届后,12月底也被交流去了湖南,这一切为对我进行报复迫害做好了人事上的准备。2011年11月前后,在李安泽的组织指使下,对我匿名诬告。苏荣在一封匿名信上做了批示。紧接着2011年11月上旬开始,省纪委以信访调查为名,组织专案组对我进行立案调查,组长是省纪委一室副主任石军英。石军英和李安泽串通一气,李安泽从新余市纪委、检察、公安等单位抽调了大批人员,并亲自组织指挥对我的调查。12月初,在李安泽、石军英组织指挥下,开始大肆无辜关押与我接触较多的机关干部和我的朋友以及投资商。被关押人员中有市人大秘书长刘燕、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谭小勇、我的司机陈柳辰、新余中创公司股东付敏、新余市金玉满堂酒店项目投资商杨鹏及其父亲等人。专案组以付敏公司偷漏税收1000多万元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他相威胁,逼迫指使他对我进行栽赃诬陷;以对市人大招商引资的金玉满堂酒店的投资商进行逼供,诬陷我在酒店占有股份等。省纪委专案组如此捏造罪名,组织伪证,欺骗了省委、省纪委领导集体,于2012年1月4日对我采取了“双规”。

    我被“双规”后,省纪委专案组同时关押了我的妻子梁文瑶、儿子周德昊、弟弟周国华、前妻姚敏建。专案组在对我进行残酷折磨、体罚、凌辱、殴打的同时,以我被关押的四位亲人对我相威胁,以我家人作为交换条件,一件件、一次次逼我接受诬陷。正如石军英找我训话时所说:“你敢硬扛,我让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让你在这里生不如死。”面对因实名举报而遭受到的疯狂迫害和诬陷,此时,我知道坚持抗争,后果不堪设想。只有生命在才能有希望。为了保住性命,保护亲人,在专案组承诺全部释放我家人的情况下,我忍辱接受了他们对我所有的诬陷。

    省纪委专案组诬陷我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编造好的金额、时间、地点、情节、经过等,逼迫我造此书写交代材料。如捏造付敏2009年3月至5月分3次送我500万元。二是在我主动交代的基础上任意歪曲事实,篡改或添加。如将1000元改为1万元,将2万元改为10万元等;将我主动交代拒收的钱款,也认定我接受了;或将我主动交代给我送过礼物的,专案人员则添加送了现金,使得真假混淆;或将个人借款强行认定行贿受贿等。在他们捏造的诬陷中,荒唐离奇的事例不少。如:张锁根2009年春节前夕送我2万元红包,面额每张是20元的,办案人员篡改为10万元。张锁根被胁迫在证言中说,送错了,第二天又拿了100元面额的到我家调换;又如,胡晓海2010年春节带小孩来我新余家拜年,送了一块手表和一件衣服给我,我给他小孩一块小金币,办案人员则添加送了5万元现金。胡晓海则在证言中被迫说,我给他儿子1000元压岁钱,他很感动,临走时他又送了我5万元人民币。类似非常难以置信的事例,在指控中有很多。

    省纪委专案组逼迫我接受诬陷的手段,主要是对我进行残酷的人生折磨、殴打、刑讯逼供,同时将我被关押的四位亲人排好顺序,要挟我若不接受诬陷,就按顺序将我家人移送司法机关。在这痛苦的选择中,我只有选择妥协,保护家人,接受一切诬陷。起诉书在指控我受贿的1410万元中,除了我主动交代60余万元外,其他都是专案组捏造出来的。

    专案组在组织伪证过程中,采取先逼迫我承认,或在我主动交待的基础上进行歪曲和篡改,然后再以我的供述去逼迫要挟相关人员出具伪证。在起诉书中随处可见。

    我的案子移送省反贪局后,专案组仍然没有停止对我的威胁和迫害,在反贪局所谓的侦查阶段,他们先将省纪委专案组对我审讯的材料复制到电脑中,然后以我翻供就随时将我已被释放的亲人们收监、移送司法机关相威胁,逼迫我协助他们完成了在省纪委专案组材料基础上的复制工作。使省纪委专案组的材料“合法化”。在反贪局对我审讯期间,省纪委专案组负责人曾专程到德安县看守所,以省纪委的名义对我翻供进行威胁。有证可查。

    如:在省纪委“双规”中,专案人员捏造逼迫我承认了收受姜昌明160万元,在省反贪局又让我记错了为由补写了交代。又如,在省纪委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下,逼迫我承认收受了吴雅枫六根金条,在省反贪局则认定为三根,此事可查省纪委对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文件,该文件则认定了我收了六根。我仅举以上两个例子,可见省纪委办案人员因对我的刑讯逼供而漏洞百出。可以说,起诉书中对我26项指控,处处可见省纪委专案组对我歪曲、捏造和诬陷的痕迹,点点滴滴可以印证我在148天“双规”中,遭受到非人的折磨和欲加之罪。我在饱受凌辱、折磨、殴打、逼供、极度恐惧、日夜挂念亲人安危、生不如死中,艰难的熬过了148天地狱般的日子。

    2012年5月31日,我被移送到省反贪局后,我坚持继续向中央举报苏荣夫妇、李安泽严重的腐败问题,坚决揭露本案的真相,因此,一直遭到了省纪委专案组以和某些司法人员的残酷迫害。其事实如下:

    1、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不准我会见律师。直至我被起诉到法院收到起诉书后,才第一次见到律师。使我失去了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的机会。

    2、在起诉阶段,省纪委专案组负责人,假借省纪委的名义,指使宜春市纪委、宜春市检察院组织宜春市看守所民警采取暴力,抢走我的应诉材料和辩护材料。不准看守所为我提供纸和笔,阻扰我依法应诉。省纪委专案组根据我在辩护中提出的质疑,再次补充伪证。检察机关在起诉阶段,采取暴力抢夺被告人的应诉材料,是一起全国罕见的侵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事件。我恳请您予以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予以调查,依法处理相关人员。

    3、一审开庭前,宜春市检察院副处级干部谢明,又在管教干部将我带离监舍后,对我的个人物品进行了严格的搜查,再次搜走了我仍又偷着书写的应诉材料。

    4、一审开庭前夕,宜春市中级法院本案审判长帅晓东和审判员鲍滨专程到宜春市看守所对我进行威胁谈话。有证可查。

    5、开庭前夕,省纪委办案人员为了给我施加压力,借故又关押了我家三位亲人。捏造罪名,组织伪证,加害起诉我的儿子周德昊。

    在2013年7月9日、10日两天,宜春市中级法院对本案草草的一审后,审判人员罔闻事实,匆忙、草率的在9月3日作出了判决,判处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一切财产。我在判决后的个人陈述中,当庭作了如下陈诉:一、在中央政法委下发对冤假错案实行了终身负责制文件不久,一起全国罕见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巨大冤案,在宜春中级法院今天匆忙草率的作出了判决,我深感遗憾;二、我为我们的司法机关成为腐败分子苏荣迫害举报人的工具,感到痛心和遗憾;三、我坚决不服并向省高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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