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苏荣与强卫两个一把手崩裂源于两封信(5)
时间:2017-01-30 20:21
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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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记事
2010年8月5日,光明观察刊登文章《省委书记苏荣做的“第一等好事”》:“不少人认为,苏荣书记为江西做的‘第一等好事’,就是‘扬善’”,“苏荣书记‘扬善’,体现在唱‘红’打黑、倡德反腐、真抓实干、雷厉风行。苏荣书记抑恶扬善、匡扶正义,是一大善政。他对有的干部蔑视美德、毁坏德行、贻害于民、败德于世之事,深恶痛绝、决不留情。他痛批领导干部中的三种不良风气,加大力度查处贪官色官。”
2012年7月,苏荣带领省委班子参观江西省反腐倡廉教育馆。据江西省政府官方网站报道,教育馆大厅内播放的反腐倡廉宣传片,苏荣等仔细观看,当看到楷模厅LED大屏幕两侧的“明心见性、返璞归真,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十六字廉政格言,苏荣驻足停留,告诫全省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理性思考人生,淡泊名利,抵制贪念,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参观过程中,苏荣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思想是先导,教育是基础,领导干部是重点。
2013年,离赣赴京前,苏荣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提出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三清”政治环境。
举报风波
正是此次参观,姚敏建在举报信中说,周建华案刚刚转入司法程序,尚是“犯罪嫌疑人”身份,其受贿1400万的宣传片已经在反腐倡廉教育馆公开展出。
周建华曾任南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新余市委副书记,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1月23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透露,周建华经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99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人民币1023.31万元,以及金条、美元、港币等和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此案正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之中。
但周建华在律师会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多次辩称自己是因举报苏荣之妻涉及贪腐而遭苏荣等人构陷。
根据周建华代理律师李金星公布的会见实录,周建华曾对律师透露了他对苏妻的举报内容:新余市内某金矿主找到苏荣妻子,苏妻通过赵智勇找到时任江西新余市委书记,“让”并“催”新余市允许其因污水关停的金矿主恢复开采;新余高专对老校区300多亩土地公开拍卖时,某浙商陈某托请苏荣妻子,苏妻通过时任新余市长,中断拍卖程序,并使得陈某以70万/亩的价格获得该地块,而新余内地段相对劣势的市委党校地块拍卖时,地价为325万/亩;与苏妻关系密切的邓某,承建新余市至分宜县公路三个标段,之后转包给当地人,并且实际承建了行政中心;新余市某个体户李某,通过苏妻承揽了新余市一项老城区整体改造项目。
据该会见实录,及周建华另一代理律师周泽发布的庭审记录,周建华声称,在其举报时任省委书记苏荣妻子有上述情节后,受到苏荣等人的构陷。
周建华涉嫌受贿案二审,在2月26日至3月4日、4月11日至4月17日、5月8日、5月23日及5月26日,已经四次在江西省高院开庭。第三次开庭时,周建华的代理律师周泽、李金星因时间与先通知的广州中院庭审时间冲突,未能参加庭审,被法庭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为由,视为拒绝为周建华辩护,取消周泽、李金星辩护资格。第四次开庭时,周泽持周建华新签署的委托书到庭,但被法警带出法庭,且未获准旁听。
“瞒报”风波
苏荣还曾被指在2010年江西抚州唱凯决堤时瞒报死亡事故。当年6月,唱凯决堤后第三天,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唱凯堤决口10万人被困,无一人死亡。”
苏荣告诉记者:“(决口)第二天我们几名省级领导进入滞洪区,站到滞洪区中间三层楼楼顶上,周边能看到二三十个村庄,感到百姓都已经上了三层楼,在二层楼都较少,这时候心里才有底,才确信到那时候没有死亡,才向总书记又一次做了报告:现在可以负责任向党中央报告,十万人安全转移,无一人死亡。”
但《中国经济时报》之后刊发报道称,该报记者刘建锋查证有人死亡。该报道曾一度引发关注,记者称曾收到封口费。■
苏荣简历:
苏荣,男,汉族,1948年10月生,吉林洮南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68-1974年 吉林省白城市洮安县那金公社新力大队会计、党支部副书记
1974-1975年 吉林省洮安县那金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1975-1980年 吉林省洮安县委常委,那金公社党委书记、岭下公社党委书记
1980-1983年 吉林省洮安县委副书记(其间:1980.09-1981.01农业部干部培训班沈阳农学院班学习;1982.03-1983.01吉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1984年 吉林省白城地委委员、扶余县委书记
1984-1985年 吉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1987年 吉林省白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87-1988年 吉林省白城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周建华给强卫同志的信
我们在办理原新余市人大主任周建华被控受贿一案期间,周建华写了很多给有关领导的信,让我们呈送相关领导。我们认为,周建华的信反映的问题是极其重要的,有关领导应该知道周建华的信反映的情况。但很遗憾,我们没有任何渠道将周建华的信呈送有关领导,只好将周建华手写的信录入电脑,发布于网络,希望有关领导能够看到。现发布的是周建华在二审开庭前写给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信。
尊敬的强书记:您好!
我是原新余市人大党组书记、主任周建华。2011年,我因实名举报时任省委书记苏荣的妻子和原新余市委书记李安泽严重的腐败问题,遭受到苏荣、李安泽、省纪委一室副主任石军英等人,以及省纪委专案组对我及家人残酷的报复、迫害和诬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