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规定受政府资助逾50%核心技术人员 拟经许可方可赴陆

时间:2022-12-31 12:3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政府计划修改法案,规定受政府资助经费超过50%的核心技术计划人员,在前往中国大陆前必须获得政府许可。

综合台湾《经济日报》和中央社报道,台湾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星期五(12月30日)预告草案指出,官方将设置21至27人审议会,其中一人为召集人、由国科会主委兼任,委员将包含国防、情报、中国大陆事务及司法机关代表,以及具领导型技术、或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业专家等,审议会负责认定核心关键技术。

同时,子法草案也规定,受政府资助的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赴中国大陆前需申请许可,国科会草案将受政府资助的“一定基准”,订为政府资助经费超过50%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发展,由内政部移民署受理。草案预告期至明年3月1日止。

为保护台湾经济的优势,今年6月8日台湾蔡英文公布修正“国家安全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重点在于针对为外国或敌对势力不法窃取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的情事,加重罚则,并授权国科会订定相关子法。

国科会星期五发布新闻稿指出,为明确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范围,国安法授权国科会订定“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认定办法”子法,草案规划设置“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审议会”,邀集产官学研专家共同认定台湾核心关键技术,完成后将由行政院公告生效。

据草案,国科会须设立核心关键技术办公室,持续追踪研析台内、外关键技术发展,依法研拟可能的关键技术项目,必要时得咨询产官学研等利害关系人意见。

国科会主委吴政忠透过新闻稿称,两项子法历经审慎研议,期间邀集各部会办理协商会议,他亲自拜会公协会及业界意见领袖与大专院校校长等,且召开多次沟通会议,希望完善子法草案内容,凝聚各界共识。

吴政忠强调,在核心关键技术的认定上,国科会将持续以维护经济安全的立场及兼顾科学技术研究发展,就法规施行情形滚动检讨评估,在保护台湾重要关键技术的同时,使台湾成为国际可信赖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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