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研究院发生实验室人员染疫案,台北市劳动局今天(4日)说,经三度派员劳检调查,确认实验室具有生物病原体危害,却未提供劳工必要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将开罚6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948新元)。
综合台湾《联合报》报道和台北市劳动局今天发布的新闻稿称,劳动检查处去年12月10日、15日及22日三度派员调查,确认个案曾在11月中下旬仅穿着一般防护装备,未配戴N95口罩、双层手套、护目镜或面罩执行实验,违反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287条规定。
劳动局进一步说,这间实验室具有生物病原体危害之虞,中研院却未提供劳工必要健康管理及个人防护具配戴演练等感染预防措施,违反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297条之一第一项规定。
台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说,医疗院所及相关机构如未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针对具有生物病原体危害之虞的工作场所采取符合规定的必要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可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劳检处主秘康水顺则称,针对中研院违反职安法第287条及第297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将各处3万元罚款。
此外,劳动局说,中研院未提供职场霸凌等不法侵害的相关预防措施,违反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324条之三第一项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规定,将持续监督雇主改善。
台湾中央研究院P3实验室女研究员上个月10日感染德尔塔病毒,使得本土病例35天加零破功。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当时说,这名女研究员究竟是环境因素或被实验鼠咬伤,还有待确认。对此,中研院成立调查小组,并在同月19日向指挥中心提交调查报告。
台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去年召开生物安全专家调查小组会议,审视中研院人员染疫案调查报告,发现因实验人员没戴N95口罩、双层手套、护目镜,也没在生物安全柜中做实验,离开时甚至先脱口罩,造成个案染疫,从重裁处中研院最高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