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嫌在2019年香港反修例抗争期间,参与发生在香港理工大学外的暴动案,星期一(9月16日)被判监禁四年两个月至四年半。
综合香港《明报》《星岛日报》和《南华早报》报道,八名接受判刑的被告为林乐进、林迪伦、刘思琪、梁健朗、谭启冲、谢承峰、苏定楠及冯文杰,其中林乐进和谭启冲被判监禁四年半,谢承峰和冯文杰四年四个月,林迪伦四年三个月,刘思琪、梁健朗和苏定楠四年两个月。法官指暴动在周详计划下发生,属有备而战。
这起暴动案发生在2019年11月,多达2000名示威者聚集并投掷约250枚汽油弹,警方最终拘捕213人。暴动事件被分拆成17宗案,在区域法院审理,上述八名被告属于理大外暴动最后一案。
香港警方在散庭后说,在213名被告中,有200人被定罪,其中189人被判监29至64个月,11人判入教导所。另有六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七人潜逃离港。
警方也说,判刑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和暴力程度,过去有判辞形容本案是香港有史以来最严重和最暴力的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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