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23条立法应变反驳队终有一日解散但精神长存

时间:2024-03-07 14:1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立法会研究23条立法小组会议星期四(3月7日)结束,该小组待23条草案在立法会大会首读后,将转为23条法案委员会进行逐条审议。对于此前设立的应变反驳队,身兼反驳队队长的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该队伍是针对23条立法的历史任务,终有一日会解散,但精神长存,政府会吸取运作经验,应对抹黑用不同方式尽快反驳。

根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选委界陈绍雄问及23条立法后的教育宣传工作,建议官方在立法后继续沿用应变反驳队,如外界有事情发酵就及时反驳。邓炳强说,应变反驳队是针对23条立法过程这一历史任务,社会上总有人抹黑各种事项,政府在此次过程中积累经验和应对方式将沿用,未必名字是应变反驳队,这个队终有一日会解散,但承诺会采取这种有效率的方式,应对抹黑用不同手段尽快反驳。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曾在1月26日介绍,23条在立法过程中,必然会受到不友善批评,如批评不正确及不公道,将成立的“应变反驳队”就会作出回应,以正视听。

香港特首李家超1月30日也说,设立应变反驳队是为回应敌对势力的抹黑或恶意攻击。

在星期四的会议上,作为牧师的选委界管浩鸣还关注,如神职人员接受告诫后为信徒保密,能否在叛国罪下有例外情况。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回复说,叛国罪涵盖范围清晰、有针对性,即需要知道某人即将有叛国行为,比如要带领军队推翻香港政府。邓炳强则指,叛国罪需有非常严重行为,才属于该情况。

进出口界黄英豪提及,大陆国安法禁止民间拥有用于间谍的设备,但香港深水埗可以轻松买到偷摄、窃听等装备,林定国回应说,很多器材是合法工具,强调“用某些方法去获取资料才是犯法”,而工具日常也会使用到。邓炳强补充说,已有其他法例定明,涉及某个规格的相关器械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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