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申请禁传播《愿荣光归香港》高院押后至7月再讯

时间:2023-06-12 20: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6月12日)开庭处理律政司入禀申请禁制令,禁止公众在网上或任何平台传播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出现的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嘉信决定押后至7月21日上午10时再讯。

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等报道,香港律政司本月5日入禀寻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传播、演奏、印刷、出版、出售、散播或展示《愿荣光归香港》,包括旋律、歌词或任何改编版本。相关行为意图侮辱国歌,违反《国歌条例》,令人相当可能误会歌曲是香港特区的“国歌”,并联想到香港是独立国家、拥有本身的国歌。

港府早前发声明解释入禀原因,指《愿荣光归香港》歌词含有“法庭裁定构成煽动的口号”,极可能在违法情况下肆意流传。

此案原告为香港律政司司长,被告为从事相关禁制行为的人。法官陈嘉信指被告不具名,要求律政司厘清谁是被告,律政司指明被告是任何现在正作出入禀状所指行为的人士,以及有意图作出有关行为的人士,并非禁制全世界。而且过去曾作出涉案行为的人士不受禁制令所限,但现在正进行有关行为如发布及传播《愿荣光归香港》的人士则属于被告范围。

香港律政司也表明没有意图作出有关行为或没有作出有关行为的人,不属于被告范围内。涉案行为将于禁制令颁布后才被禁止,若有人禁制令颁布前已发布及传播《愿荣光归香港》,则须按事实及证据去判断怀疑的行为是否属于持续行为。

法官陈嘉信举例提问,假若有人本身没有意图干犯涉案行为,也不属被告范围内,而禁制令颁布后他们作出禁制令所指的行为,违反禁制令,会否被捕?律政司则回答称,他们会因为违反禁制令而被捕。律政司目前希望向法庭呈交涉案的文件,法官陈嘉信认为被告方也有权提交文件以作抗辩,尤其是一旦禁制令颁布,将对所有人有法律约束力。

法官陈嘉信下令律政司须把有关禁制令申请的新闻稿发布在政府网站、警方网站及律政司网站,予公众及任何有可能成为被告的人士阅览,新闻稿须有中文及英文版本,并附有涉案文件的二维码,让公众透过二维码索阅涉案文件。有关书面新闻稿也会张贴在湾仔分区警署报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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