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港独学生组织“光城者”七名成员早前承认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四名未成年被告星期六(10月8日)被判入教导所,是香港首起未成年者违反《国安法》的判刑案件,也是首次有违反《国安法》者被判处非即时监禁。
综合“香港01”、《星岛日报》和法新社等报道,上述七人星期六在区域法院受审,有五名被告被判入教导所,其中四人年龄介于16岁至17岁的未成年者,以及19岁女子郭文希。同案另两名被告、“光城者”创办人蔡永杰(21岁)和26岁男子陈右津,将押后至11月25日再讯,预料最早可在当天判刑,在这段期间继续还押。
根据案情,涉案七人被指多次摆设街站派发宣传单,鼓吹“武装起义”为推翻政府的唯一出路,被控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六人在8月20日认罪,蔡永杰则在9月9日认罪。
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判刑时说,虽然无直接证据显示,有人在“光城者”煽动下犯罪,但此风险真实存在,只要有人受到煽动进行无底线的武装革命,便会对社会造成极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