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港警掷汽油弹 21岁大学生判监四年九个月

时间:2021-10-30 07:3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讯)香港一名大学生前年10月6日在深水埗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导致路面起火。他昨天在区域法院被判纵火罪罪名成立,入狱四年九个月。

曾参与反《禁蒙面法》游行

据《星岛日报》报道,今年21岁的被告郑永扬,是树仁大学新闻及传播系学生。前年他参与了抗议《禁蒙面法》的游行,并做出以上行为。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是一名爱香港的青年,中学时已立志成为记者,贡献社会。案发当时,他仅意图在电光火石间阻止警察推进,无意伤害其他人,况且他也没有携有汽油弹原料。

然而,法官李俊文判刑时指被告的行为有可能激化原本就紧张的警民对峙,提高双方敌对的风险。法官并称,当时警方为控制场面,曾发射橡胶子弹,显示情况危急;被告就算无意图伤人,也属罔顾他人性命是否受到危害,须判处较重刑罚起阻吓作用。

对此,被告仅承认部分案情,否认罔顾他人性命是否会受到伤害的指控。

香港反修例运动前年6月爆发后,一些示威者上街游行时用头盔、口罩等物品蒙面,期间不时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但由于他们都蒙面,警方难以追查。

香港特区政府同年10月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由,引用《紧急法》立法,并跨过立法会直接通过《禁蒙面法》,引发示威者批评“三权分立、名存实亡”。

赞一下
(5)
71.4%
赞一下
(2)
28.6%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