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依国安法起诉“光城者”七成员

时间:2021-09-29 11:5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警方国安处昨天依《香港国安法》起诉组织“光城者”七名成员,罪名是“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

综合《明报》、东网、商业电台报道,这七名被告的年龄介于16至25岁之间,他们将于今天下午出庭。

香港警方国安处7月初拘捕了“光城者”九名成员,年龄介于15至39岁,包括六名中学生,其他人则报称是大学管理层人员、中学职员、德士司机。据报道,他们企图在海底隧道、铁路和法庭等地点引爆炸弹,以造成大量死伤,并利诱青少年学生充当“死士”放置炸弹。

7月中旬,香港警方国安处再拘捕该组织五名成员,包括三名中学生。香港警方表示,这五人涉嫌与7月初侦破的制造及意图利用土制炸弹发动恐怖袭击案有关,违反了《香港国安法》。

“光城者”的其社交媒体专页介绍称,该组织由“一班革命残火”组成,旨在“继承先贤之志,延续革命之火”,并曾在今年1月底在沙田及旺角摆街站,介绍法国大革命等革命历史。警方一度到其旺角街站拉起封锁线,并指该组织成员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随后向他们发出违反限聚令的定额罚款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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