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时间:2021-08-10 14:0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港实施,她已向中央提交意见,并支持以本地立法程序实施。

综合明报与星岛日报报道,林郑今天开行政会议前回应记者提问时强调,《反外国制裁法》属全国性法律,并非香港高度自治事宜,而是涉及外交,完全符合《基本法》第18条列明,可直接纳入附件三适用于香港。

她解释,支持以本地立法落实《反外国制裁法》,原因是她十分肯定会有外国势力、外国政府或西方媒体藉机炒作,企图弱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对香港的信心。

林郑认为,相关的立法过程有助澄清《反外国制裁法》在港实施的程序,更符合香港法制要求,为了确保法律有效全面准确实施,经本地立法会较为稳妥。

林郑又提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在《反外国制裁法》在港实施前,如果中国在外交层面希望有所行动,特区政府亦会一如既往以现有法例作出配合。

据《星岛日报》早前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开会,议程包括审议增加香港和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之议案,消息称,《反外国制裁法》很有可能在这一会议上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6月10日通过《反外国制裁法》16项条文,当中列明,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限制措施,受侵害公民及组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分析称,如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附件三,可让北京依法有系统地及强力地反制外国对香港采取的制裁,令外国对香港进行制裁时多些顾虑,对香港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也减少外国通过制裁香港来打击中国的诱因。

刘兆佳也认为,《反外国制裁法》纳入附件三后,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在港外国机构或也会尽力向自己国家政府游说不要随便去制裁香港,避免自身成为“三文治”两边受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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