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香港国安法案被告唐英杰获刑九年

时间:2021-07-30 16:4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首例香港国安法案被告唐英杰获刑九年

首例香港国安法案件被告唐英杰因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被判入狱九年。

综合南华早报、星岛日报、香港电台和BBC报道,三名国安法法官杜丽冰、彭宝琴、陈嘉信在一份长达62页的判决书中说,被告驾驶的电单车上的旗帜写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八个字,含有分裂国家及香港独立的意思,煽惑他人分裂国家。

同时,被告公然违抗警员指示,故意不停车并冲撞警员,显然是意图针对警方防线,借以挑战法治,吸引公众关注,让更多人看到旗帜。

法官不接纳被告避开警员的说法,认为被告在警方防线前加速驾驶,最终撞倒三名警员,令案发现场的市民感到震惊,行为涉及严重暴力,严重危害公众安全。

辩方昨日求情指被告的行为属案情较轻的一类,没有导致他人严重受伤或财产受损,被告已深感悔意,希望法庭尽量轻判,也认为两罪源于同一事件,刑期应同期执行。

三名法官判刑时指出,虽然被告人表达了悔意,但由于他不认罪在先,不能减免刑期。

最后决定,唐英杰涉及的一项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他入狱六年半,而另一项恐怖活动罪,判囚八年。两项罪名的刑罚中,有两年半是分期执行,共计入狱九年。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亚太区主管亚米妮·米什拉(Yamini Mishra)在判决宣布后评论说:“唐英杰不应被控以可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名。今天判决的主轴是因为他展示过一面带有常见抗议的口号旗帜,而把‘国家安全’控罪加在他身上。这是对言论自由的沉重打击。”

根据《香港国安法》,恐怖活动罪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的最高刑罚则为监禁10年。

中国全国人大颁布《香港国安法》已逾一年。香港警察本周公布数据,截至今年6月30日,警方共拘捕117人,涉嫌犯有《国安法》相关罪行,当中64人已被检控。

?

赞一下
(27)
73%
赞一下
(10)
27%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