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议员何惠彬传军刀图片涉“企图刑事恐吓”被捕

时间:2021-07-14 16: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警方今日上午在天水围以涉嫌“企图刑事恐吓”拘捕元朗区议员何惠彬。何惠彬曾于去年三月在社交媒体上传一张军刀图片,声称同月23日会到天水围天耀邨耀逸楼“扫场”,赶绝街头赌博。警方称,报案者指何惠彬的文字讯息令人感到害怕,故此足以构成“企图刑事恐吓”罪。

根据《香港电台》报道,元朗警区(刑事)总督察欧阳德指,警方于去年3月22日接获一名市民投诉,声称发现31岁的何惠彬在社交媒体发布的讯息令人感到担忧及恐惧。警方随即翻查何惠彬的社交平台,发现他在去年3月21日发布了一则文字讯息。

文字讯息提及,何惠彬曾经收到街坊投诉,在天水围公共屋邨内有人聚集玩啤牌,造成滋扰。何惠彬在帖文中表示,打算在同月23日约下午1时进行“扫场”行动,并声称持有“棍棒刀锯”等武器。他同时还上载了一张已开封的刀具图片。

元朗警区经深入调查及牵两次征询律政司意见后,确定现有证据足以立案起诉何惠彬“企图刑事恐吓”罪。案件交由元朗警区重案组第三队跟进。警方于今日上午约7时,持法庭搜查令突击搜查其位于天水围的的寓所,同场拘捕何惠彬,并检获电脑及一把刀具。刀具与何惠彬在社交平台上上载的相片十分相似。警方其后亦到他位于天水围的办公室进行搜查,但无发现。

何惠彬目前被警方扣留调查。警方完成调查后,会正式立案起诉他一项“企图刑事恐吓”罪,并会给予被捕人法庭担保,指示被捕人于今年7月22日屯门裁判法院应讯。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的言论自由,但当言论触及法律底线时,警方必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追究到底。警方提醒,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

何惠彬中午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已在今日辞职。他说,辞职已经不是因为宣誓,而是“为了空转”,“转走何惠彬,转入更多有能力的人”。但他在帖文中并未提及有关自己被捕一事。

赞一下
(17)
68%
赞一下
(8)
32%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