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被裁三罪表证成立

时间:2021-07-09 12:0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首例涉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早前已完成举证,高等法院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今早裁定被告唐英杰控罪表面证供成立。

综合香港电台和香港01新闻报道,现年24岁的香港男子唐英杰此前涉骑展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电单车,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一项恐怖活动罪,以及一项属恐怖活动交替控罪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法官今天裁定三罪都表证成立。

辩方昨天作中段陈词,要求法庭裁定被告被控的三罪都表证不成立。

辩方在陈词中称,控方引用岭大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说法,指旗帜上“光复”及“革命”等字眼,其意思有推翻政权之意,控方以此指控被告有煽惑他人分裂国家的意图,并不合常理。

就恐怖活动罪,辩方指被告驾驶电单车时曾避开警员,和在交通灯号停车,质疑这些是否恐怖分子的行为。辩方还指,被告驾驶电单车撞倒警员前,或被警员的盾牌击中,即使未有击中,也令他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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