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

时间:2021-05-27 19:3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表决以40票赞成、两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香港特区政府提交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后,相关条例法案将经过行政长官签署,以及刊宪等程序后正式生效。

综合《星岛日报》和香港电台报道,热血公民的郑松泰及医学界陈沛然投下反对票。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在发言中感谢各部门同事不眠不休审议及解说条例草案,以及议会外的政党、社团及友好团体。他指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特区政府将在十月个月筹备三场选举工作,香港会与选管会署及廉政公署合作,确保选举有序公平地进行。

曾国卫说,去年落实《香港国安法》,成功止暴制乱,两星期前立法会亦通过有关区议员宣誓的法案,加上新选举制度,将为“爱国者治港”提供坚实全面制度保障,令议会可以重回正轨,切实履行及贯彻《基本法》赋予立法机关的宪制职能,与特区政治体制其他部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及发展利益,以及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会上亦通过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动议的369项修正案,包括在资格审查委员会加入非官守成员、受政府资助机构不借出投票站罚则会提高至罚款五万元(港元,约8525新元)、延后选民登记限期至今年7月5日。

另外亦回应了法案委员会上建制派议员的要求,列明若有获得有效提名的候选人逝世或丧失参选资格选举程序不会中止;容许选委在立法会选举中以不同身分提名最多五名候选人。

此次修例旨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实。修例内容包括将选举委员会人数,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为五大界别,立法会议席就由70席增至90席,当中40席由选委会选出、30席来自功能组别,20席由地区直选产生。新选举制度之下同时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参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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