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组织参与集结 黎智英等10人认罪

时间:2021-05-18 07:4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综合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0人前年10月1日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昨天在香港法院开庭审理,10人分别承认不同罪名。

综合《明报》与香港电台报道,前年10月1日中国国庆日,黎智英、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及何俊仁、支联会秘书蔡耀昌等10名泛民主派人士参与“没有国庆只有国殇”游行,分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10人还包括陈皓桓、李卓人、何秀兰、梁国雄、单仲偕和吴文远。

审讯预计长达10天,法庭定于本月24日听取各被告求情,并于本月28日判刑。

控方在庭上读出双方承认事实的案情,称民阵前年9月23日向警方申请在“十一”举办集会游行,警方评估风险后拒绝,民阵的上诉也被驳回。在游行前一日,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及何俊仁在终审法院前,共同煽惑公众参与“十一”的游行集会活动。

控方称,“十一”当日,10名被告在下午1时许带领游行起步,手持横额的队头下午2时许抵达毕打街和遮打道交界,游行途中发生不同暴力及破坏和平的事件,有人佔据德辅道中和干诺道中,多条主干道被堵塞,过百条巴士线要停驶或改道,北角至上环的电车服务暂停。

10名被告昨天在庭上各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四人还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和蔡耀昌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除因其他案件而正还押的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及黎智英外,其余被告均续准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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