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29名公务员拒绝宣誓效忠 将被勒令辞职

时间:2021-04-21 10:5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129名香港公务员拒绝宣誓效忠,25人已辞职

香港特区政府自去年起,要求全体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周一,港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立法会就此事介绍最新情况指,截至今年3月底,新加入的公务员中约有6500人签署效忠声明;而去年7月1日前入职的约17万在任公务员中,“大部分已签署声明”,但截至4月1日,仍有129人不予理会或拒绝宣誓效忠。

聂德权称,该129人中大部分为文职人员,少数为纪律部队成员,其中25人目前已经辞职。他强调,港府会继续跟进其余拒绝宣誓效忠者,“他们可被勒令辞职,相信会在数个月内得到处理”。

当天,港府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杨何蓓茵表示,所有拒绝签署效忠声明的公务员,除了少数正在放无薪假的人士之外,其余已经悉数停职。

聂德权在回复立法会质询时指,已向该129人所属的部门去信要求解释,部分已收到回覆。他表示,若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当局会“严重质疑有关公务员是否愿意承担公务员的基本责任及是否适合留任”。

至于拒绝宣誓效忠的公务员中有多少外籍人士,聂德权回应道,印象中未有“非华裔人士”,“但详细资料暂不便透露”。还有议员质询,若公务员无法尽忠职守,“政府是否要为他们提供退休金”?对此,聂德权未有直接回应,而是强调新公务员不签署声明则不会获聘,现职公务员不签署则将被视为不适宜继续任职,会被终止聘用,“勒令离开公务员队伍”。

此外,有议员质询日后会否有有机制“监察公务员是否符合标准”,聂德权表示,“一向有机制跟进”,在宣誓后继续留意公务员是否存在违反宣誓或者是整体上反对政府的行为等。

聂德权强调,担任港府的公务员就要尽忠职守,支持政府施政,即使在非工作场合也不应该说一些“不符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话”。

清除内鬼!129名港府公务员拒绝宣誓效忠,将被勒令辞职!丨香港一日

2020年12月18日

港府高级公务员在特首林郑月娥见证下宣誓

不敢申明持BNO、外国籍者 没资格参选选举委员会

周一,香港立法会就《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召开第二次会议,期间有议员问及,日后选举委员会的参选人士,是否需要在提交资料时,申明自己是否拥有BNO、外国护照或者是居留权?

根据有关规定,包括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内的香港公权力者,一方面需要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另一方面却无需公开是否拥有BNO、外国护照或居留权,两方面或存在利益冲突。尤其是BNO,当前在香港社会高度敏感,某种意义上几乎被视为等同于“居英权”,很难保障持有人在相关利益抉择上,绝对忠于香港和特区政府。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当天在立法会上要求,对于选举委员会如此重要的公职,无论是选举产生还是当然委员,都必须提交声明公开自己是否拥有BNO、外国护照或居留权。

港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回应道,由于参选选委会委员没有国籍上的要求,因此声明之中“也不作相关要求”。但邓忍光表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调查之中,或涉及外国护照等相关资料,具体则需要另作了解。

对此,麦美娟表示不满。她强调,问题不在于选委会的参选资格问题,而是作出一份声明,申明此人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尤其是BNO”。麦美娟表示,即使当前没有相关法例,也应作相关处理,根本问题在于“是否应公开”。

“如果你要参选,在香港担任公职,连自己是否持有别的地方的护照都不敢讲,这样就没有资格参选!”

麦美娟又表示,公职人员的某些资料就是应该为社会所知晓的,与其被人起底,不如自己讲出来。立法会议员谢伟俊也支持道,外国国籍、居留权以及BNO不应是所谓的隐私。他表示,选委会属于至关重要的公职,即使法律上未做要求,也必须要公开参选人是否持有外国国籍、居留权或是BNO等,“尤其如在一些需要投票的界别中,这将是选民投票的重要依据”。

2021年1月31日起

特区政府不再承认BNO作为旅行证件及身份证明

王振民继而指出,中央果断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实际上是挽救了香港,挽救了“一国两制”。

他表示,香港问题要跳出来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看才行。首先,去年及今年两会在会期缩短时间的情况下,仍纳入香港议程,足见香港对国家的“重要性”。其次,美国对华政策的改变,包括当前对港政策的重大变化,体现美国企图利用香港来阻止中国发展,中央对此自然绝不容许。

曾任职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的王振民强调,投资者不怕国安法,只怕立法后香港还不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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