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或引入“停赛”制 主席可暂停议员职务

时间:2021-03-25 15:5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港立法会或引入“停赛”制 主席可暂停议员职务

香港立法会大会通过修订《议事规则》的决议案,引入“停赛”机制,主席可考虑暂停行为不检点议员的职务,涉及《内务守则》的修订将于明日提交内会,如获批准将即时生效。

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立法会今早(25日)继续审议修订《议事规则》的决议案,讨论引入“停赛”制度,主席有权将行为极不检点的议员“点名”,再由大会表决是否暂停有关议员的职务。建制派召集人、商界议员廖长江表示,近年反对派滥用议事规则程序,有需要针对性地修改。香港修宪派政党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则批评修订是多此一举。

廖长江表示,本年度立法会大会只余下11次会议,要处理法案立法工作,目前仍有30条法案有待审议,加上行政长官亦表明希望任内完成五项立法工作,时间紧凑,就辩论时间设限有利提高议事效率。

他又批评反对派近年常滥用议事规则程序,对此要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并需要在代议士权利与立法会履行宪制职能之间,取得合理适当的平衡,他认为修订无削弱议会功能,反而可拨乱反正。

郑松泰则指出,全国人大通过决定,就立法会候选人加设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门槛,新增资格审查委员会去审核参选人的背景,理论上日后所有立法会议员都会符合“爱国者”的标准,修改《议事规则》是多此一举。

旅游界立法会议员姚思荣则认为,现在建议的“停赛”制度属累进制,首次犯规会被罚停止开会一周,再犯就会倍增至两周及四周等,处罚太严厉。议员叶刘淑仪则形容,过往议会发生很多“不堪入目”的事,任何一个有尊严的议会都不会容许,认为相关罚则合理。

决议案由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提出。修订涉及多方面,包括加入“停赛”机制,如议员在全体委员会、内会或财委会会议上行为极不检点,立法会主席可将议员“点名”,并容许代理主席提出“不容修正或辩论”的动议,表决后暂停有关议员职务,首次罚则为一星期,其后再递增。

决议案亦对委员会正副主席的权力作出修订,委员会正副主席的任期,将延至下一会期主席选出为止。而提交呈请书预告期方面,由过往不迟于会议日期前一天,修订为“前三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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