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称港国安法有时会要求被告负责举证

时间:2021-02-10 12: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终审法院昨裁定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释的上诉得直,裁决指国安法第42条对保释的门槛,较一般法例严格得多,并且以“不得准予保释”为前提。

据香港电台网站报道,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因为国安法的特殊情况,保释门槛的确提高了,是因为罪行本质需要。他指出,国安法下不少情况会将举证责任,放在被告身上,虽然少有但并非从来没有,因为涉及相当严重行为,全世界的国安法都是采用预防方式,目的是阻止有人伤害国家安全,因此国安法的本质很独特。

汤家骅说,国际人权公约也写得清楚,所有自由权利都因应国家安全而有所限制,在国际社会上,对于自由及权利的定义,都止于国家安全问题,因此不能说因为国家安全而自由被削弱。

他认为,这次终审法院就国安法作出诠释,订出执行上的原则。他又说,终审法院今次的解释并不等于涉嫌违反国安法的人永远不能保释,由于黎智英团队表示会重新申请保释,相信法律理据会有所改变,律政司亦会调整回应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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