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佳:12港人案判决不轻不重 未政治化

时间:2020-12-30 18: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深圳盐田区法院今天(30日)就12港人偷渡案宣判,其中10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不等,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此次判决不轻不重,深圳法院也没有将案件政治化。

据香港电台网站报道,刘兆佳表示,深圳法院将“12港人案”视为普通刑事案处理,并没有将案件政治化或者藉此传达政治信息。他认为,判决不轻不重,但对香港试图潜逃外地的人有一定警惕作用。

刘兆佳说,当局在非常特殊的政治环境下“低调、务实”处理案件,审讯完全按照内地法律程序办事,他不认为是内地向香港“吹和风”或放软姿态。

他表示,外交角力对判决影响不大,因为当事人并非重要政治人物,对于西方政客或媒体是无名之辈,政治利用价值有限。此外,他也不认为西方进一步制裁会影响中央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行为。

至于当事人无法自行聘请律师、审讯过程透明度低等问题,是否会影响深圳作为大湾区城市形象,刘兆佳说,责任在于香港和西方政治势力刻意政治操作,否则国家不需要低调处理案件。

深圳盐田区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早前发布公告称,偷渡案的10名港人中,邓棨然和乔映瑜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以及罚款2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000新元)和1万5000元。

其余八人因偷越边境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罚款1万元。他们分别是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

此外,案件中的两名未成年者,今天将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他们入境香港后,需要按防疫要求隔离,之后由香港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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