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831抗争一名被告罪成六人脱罪

时间:2020-12-28 14: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法院今天(28日)就七人因去年8月反修例抗争而被提控的案件裁定,其中一人暴动及无牌持有无线电通讯器的罪名成立,其余六人的罪名则不成立。

据《明报》报道,六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铜锣湾连同他人参与暴动。至于唯一被定罪的被告陈佐豪(25岁),除了暴动罪之外,他也被控一项无牌持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的罪名。

控方提到,约300名示威者当晚大约8时在铜锣湾集合,并向警方投掷砖头及汽油弹,警方随后多次发出警告。到了大约9时,仍有超过百人集聚在一条街上,包括七名被告。

控方说,有示威者向路障投掷汽油弹纵火,警方随后推进,七名被告逃跑时被捕,他们当时拥有头盔、眼罩及护甲等装备。

法庭决定明年1月18日处理陈佐豪的判刑,以便索取陈佐豪的背景报告,陈佐豪也必须还押候判。

共有16人因去年8月抗争而被控暴动罪。除了上述七人之外,另外八人早前被裁定无罪,其余一人的案件则将明年1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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