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欺诈罪 为什么黎智英不能被保释?

时间:2020-12-04 07: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两名高层被控欺诈罪今天(3日)出庭,控方要求押后作进一步调查。黎智英未被获准保释,被收押至明年4月再审。(路透社)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两名高层被控欺诈罪今天(3日)出庭,控方要求押后作进一步调查,反对三人保释。结果黎智英不准保释,被收押至明年4月再审,另外两人获准保释。

据了解,黎智英此前多次涉案上庭都能获得保释,这次是他第一次申请被拒。

黎智英长期对北京持批评态度,并被视为香港泛民主派的“金主”,多次为香港的街头运动以及泛民人物提供运作经费,还曾到华盛顿就香港民主议题发表演讲、进行游说。

《香港国安法》今年6月30日实施后,当时就有舆论认为黎智英很快会在该法令下被捕。 

被拒绝保释的原因

黎智英本次出庭的罪名并不涉及《香港国安法》下的罪名,而是与欺诈罪有关。

不过据BBC报道,本次案件依然由国安处负责立案提控,并由香港总裁判官苏惠德主持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苏惠德是在《香港国安法》规定下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指定法官之一。

案件主控官、香港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张卓勤在庭上指出,律政司目前只起诉三人一项欺诈罪,但透露警方周三(12月2日)同时以违反《香港国安法》相关的罪行拘捕黎智英,且不排除循相关方向调查黎智英。

三名被告在2017年至2020年间有多次出境记录,并在外国长期居留,而黎智英在台湾也有经营生意。控方据此指出,三人有潜逃和重犯风险,反对让三人保释候审。

《香港国安法》第4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但总裁判官苏惠德在拒绝黎智英保释时并没有引用该条文。

不过黎智英的助手马克·西蒙(Mark Simon)受访时则指黎智英此次被起诉,是北京在朝他“泼脏水”,称这是港府在效仿“北京的办案手法”。

今年已三次被捕

黎智英今年已三次被捕,分别是在2月28日因涉嫌于2017年6月4日恐吓《东方日报》记者以及2019年参与反修例集会被警方逮捕;4月18日被警方以非法集结罪名拘捕;以及8月10日因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  

黎智英犯了什么罪?

根据法庭文件,黎智英等三人此次被指没有按租约而使用新界将军澳工业村一处地址,并向科技园公司隐瞒有关用途,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损失,或令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利。

香港科技园公司是特区政府法定机构,作为业主管理香港各专门产业园区,包括香港科学园、香港创新中心和三个工业邨。壹传媒与《苹果日报》总部建于将军澳工业邨内,以极优惠的地价向科技园公司承租。

根据规定,承租人不可未经同意将地方分租给其他人。然而,黎智英却在承租单位内经营多间无牌照公司,其中一间就是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力高”)。

神秘的“力高”与“公司秘书”

“力高”是黎智英与马克·西蒙自1988年起便在经营的企业,登记地址曾是壹传媒总部大楼内。这家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是香港法律要求注册公司必须配备的专门秘书。

据《大公报》此前报道,香港的公司秘书职务基本上与高级管理层无异,职务涵盖人事、账目管理、业绩报告等,同时还需要跟税务局、证监会、港交所等机构打交道。

“力高”自2016年起,便担任22家公司的公司秘书,其中服务对象包括黎智英儿子黎耀恩经营的至少九家公司及餐厅,包括早前爆出“卖二手冻柠茶”的“四季常餐”茶餐厅。

外界因此质疑,此举或是为了逃税、或是背后涉及其他利益输送。此事一经曝光,“力高”公司很快便搬迁至湾仔。

6月中旬,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经调查后,怀疑该公司涉嫌违规,派人员到湾仔一处商业中心搜证,并带走一批证物。当时港媒报道称,不排除警方会有进一步行动。

除了“力高”之外,港媒还发现了另一家为壹传媒多间附属公司担任“公司秘书”的“壹传媒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1989年11月,也未曾申请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董事为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及执行董事兼财务总裁周达权。

港府为堵塞通过“公司秘书”服务成立离岸公司洗黑钱这一漏洞,于2018年修改法例,相关公司需申请牌照方可经营,执法部门会调查各项金钱交流,以了解当中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条例,任何人在没有牌照情况下经营公司服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罚款10万港元(1万7228新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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