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称,如果有公务员在职期间涉嫌或被裁定违反声明或誓言,局方会按公务员规例或纪律部队法例采取纪律行动。公务员同样享有言论自由、和平集会等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绝对的,他们同时应知道公务员身份所带来的要求和责任。
戴庆成 香港报道
香港一些公务员在去年的反修例风波中被捕,引起外界质疑公务员是否仍遵从政治中立守则。
港府前天推出新政,要求今年7月起新任公务员须签署声明或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但有公务员团体批评,当局没有清楚列明什么情况下属违誓,令人无所适从。
香港最大的公务员工会——华员会会长利葵燕昨天透露,公务员事务局本月5日才向该局中央评议会职方代表发出通告预览本,而且只给予职方三天发表意见,到前天就正式发出通告,令人质疑当局有否认真考虑职方的意见。
指应解释因由与法理依据公务员工会促请提供培训
利葵燕强调,公务员事务局应解释新安排的因由与法理依据,将来也要提供培训。
她说,相信大多数公务员不会有意违反《基本法》或《公务员守则》,大多数人可能会有点牢骚,对政府有点不满,若有培训就可以让公务员分清界线。
香港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也批评,局方没有提供指引,说明什么底线不能触及,令人无所适从,他担心工会日后发声或会受影响。
他举例说,按今年薪酬趋势调查,公务员应获加薪,但港府决定不加。
他问:“若工会要求加薪,会否被视作违背政府政策,是否属于违规?”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公务员同样享有言论自由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回应称,如果有公务员在职期间涉嫌或被裁定违反声明或誓言,局方会按公务员规例或纪律部队法例采取纪律行动。
发言人强调,公务员同样享有言论自由、和平集会等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绝对的,他们同时应知道公务员身份所带来的要求和责任。
对于有公务员工会担忧新安排会影响工会争取薪酬福利,发言人指出,根据《职工会条例》登记的公务员工会,若就影响公务员福祉的事宜,在符合条例和会章规定的前提下与政府联络及讨论,不会受到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要求的影响。
学者建议公务员事务局 应该设置全面配套机制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陈晓锋博士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公务员效忠政府是公职人员最起码的职业操守,但宣誓效忠解决的只是一个底线问题,在现实中,比如去年修例事件以来出现许多公职人员意图推翻政权或者不拥护《基本法》的情况,证明有关指引或规定无法杜绝公务员不效忠的问题。
陈晓锋建议,公务员事务局应该设置全面的配套机制,如违反誓言应该如何处置等,“日后也需要加强公务员在宪法和《基本法》、职业操守、行政能力方面的培训”。
《香港国安法》6月底生效后,港府除了取缔一些政治组织和人物,近来也开始加强管制公务员系统、教育界、传媒等。
其中,公务员事务局前天向各部门发出通告,要求今年7月1日或以后入职的公务员,须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若拒绝签署声明或宣誓,将被视为不符聘任条件。
直接受聘担任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公务员则须宣誓。若有人员在职期间涉嫌或被裁定违反声明或誓言,有关个案会按公务员规则及规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