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闻业界抗议 促取消修《警察通例》

时间:2020-09-24 15:4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警方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香港记者协会等多个传媒工会质疑警方筛选传媒机构,要求立即取消有关修订,否则不排除透过法律途径处理。

综合香港《明报》及《星岛日报》报道,记协及摄影记者协会联同六个传媒工会或组织向警方提岀三个要求,包括立即取消“传媒代表”定义修订、停止划设采访区再筛选传媒进入采访区采访的做法、真诚实践一直以来向外宣称的“尊重新闻自由及传媒采访权利”。

香港记协主席杨健兴指,记协正向数名律师收集法律意见,有关程序仍在处理中,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

杨健兴批评,警方连日说法严重误导及欺骗公众。对于警方在协助传媒采访工作的条文加入“不影响行动效率”的前设,他担忧日后警方会将阻挠记者、要求记者离开的做法合理化。

他还斥责警方“视记者为敌人”,认为修改《警察通例》并非为协助传媒工作,呼吁同业看清楚警方及政府的真正意图,反对修例。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主席陈奕钊表示,早前警方搜查壹传媒大楼时,他作为能在封锁区内拍摄的15家传媒之一,也未能正面清晰拍到壹传媒大楼外发生的事情。相信修订后,以自由工作者身份工作的摄影记者将受到最大影响。

出席记者会的代表来自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明报职工协会、壹传媒工会、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及众新闻工会。

香港去年爆发反修例风波,期间记者的角色备受争议。警方在前天宣布将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并强调修订后的“传媒代表”定义将更明确清晰,让前线人员更有效及快捷地辨识传媒代表,以便在不影响行动效率的情况下,尽量配合传媒工作及为传媒代表提供协助。

目前《警察通例》下的“传媒代表”,包括持有报馆、通讯社、电视台及电台所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有香港记者协会会员证或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会员证的记者、摄影师及电视台工作人员。

但在警方修订后,只持有记协或摄影记协所发出的会员证,将不再符合警方的“传媒代表”定义。

赞一下
(28)
42.4%
赞一下
(38)
57.6%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