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案,今天(15日)下午将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再提讯。
据香港东网报道,支联会今年6月不理会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园举行集会,当时已有数案在身的黎智英也现身维园。警方经调查后向黎智英、李卓人连同多名支联会常委等人发出传票,分别控告他们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至今先后有合共25人被控,他们将于今天下午在西九龙法院提讯。
警方最初先向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及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和梁锦威,工党主席郭永健和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等合共13人发出传票,控告他们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上述13名被告已于早前在西九龙法院提讯,今天下午将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警方在上次案件提讯后再发出传票,加控部分被告其他罪名,除了黎智英没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其余12被告均被加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再被加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警方也向另外12人发出传票,控告他们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包括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何秀兰、民主党胡志伟、支联会梁国华、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前香港众志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观塘区议员梁凯晴、荃湾区议员岑敖暉、何桂蓝、张崑阳。他们同样于今午在西九龙法院提讯。
不过,罗冠聪在警方发出传票前已逃离香港,更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正被警方通缉,将缺席聆讯。
此前,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吓记者案本月3日被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法学专家指出,虽然黎智英当天脱罪,但他仍然有多宗案件在身,其中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相信入罪机会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