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林郑月娥今天(1日)在有关香港国安法的记者会上表示,今次从国家层面立法,展示中央三方面的决心,首先是包括过去一年的乱局是时候要停止、恢复香港稳定。
据香港01报道,她说,其二是保护香港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市民,不被一小撮人的行为危害。其三是要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令过去23点未能完善的地方得以改善。
林郑表示,今次立法工作体现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尤其国家安全是关乎全国14亿人民的福祉,涉及国际间错综复杂的形势,但国家安全法的主体执行机关仍然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除了极少数特定情形外,违反国安法中提及四大罪行的案件都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机构进行。
她指,案件侦查由警务处及其他执法部门负责;案件检控由律政司负责;审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独立司法机关负责。又指中央对香港高度信任,定要执行得好。
林郑表示,要执行好法律要有相当能量,国安法规定执行的组织架构,要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属高层次,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三位司长、保安局局长及三位纪律部队首长。她透露,警务处已经成立国家安全处,惟处长人选今日未能公布,该处长亦会成为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
她说,国家安全法保障相关工作的经费,有关经费及人员编制经行政长官批准后,经财政司司长从一般收入帐目中拨出,不经现行法律规管。另外,中央会指派一位国家安全顾问,列席国家安全委员会中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