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指出,不管是大陆刑法还是普通法地区的国安法,对于危害国安罪行的量刑普遍偏重。
陈婧 报道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罕见地召开月内第二次会议,审议香港国家安全法草案。消息人士透露,依据国安法设立的中央驻港国安公署将由一名公安部副部长领导,而违法者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分析认为,香港国安法很可能在7月1日实施,这将促使更多港独人士加速外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在本月20日结束的例会上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昨天又在北京举行会议,打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的惯例。中国官媒新华社昨天证实,为期三天的会议议程包括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香港媒体预测国安法明天上午将获表决通过,内容随即公布,并于7月1日刊宪后即时生效。
根据国安法草案,中国中央政府将设立驻港国安公署,该机构和国家有关机关可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权。港媒“香港01”引述建制派消息人士说法称,国安公署可能暂设在解放军驻港部队军营里,公署负责人的人选去年11月已初步敲定,其官阶低于正部级的中联办主任,是为了减轻港人对香港国安法的疑虑和畏惧心理。
出席昨天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向港媒披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会上说明了国安法草案,并指将根据各界意见对草案进行两方面修改。叶国谦没有透露具体修改内容,只说并非大幅度改动。
港区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此前透露,香港国安法量刑标准与香港刑法相近,案情轻微者监禁三年,严重者则监禁五年至10年,没有罪行会判终身监禁。但叶国谦昨天指出,违法国家安全是重罪,相信最严重者可判处终身监禁。
另一名列席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昨天则在面簿回应亲建制网民要求国安法加重刑罚和设立追溯期的呼声,指已在会上反映相关意见。有消息称,国安法将不设追溯期,但未来执法时会考虑将相关人士过去的行为作为检控证据。
“港独联盟”召集人陈家驹已离开香港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考虑到当前香港受到的外部干预还很严重,尤其是美国前几天刚通过《香港自治法》,北京急需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反制。根据《中国立法法》,法律草案一般要经三次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才交付表决。不过在“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情况下,两次审议后就可交付表决,为尽快通过国安法提供法律依据。
田飞龙分析,国安法制定时应参考两种刑罚标准,一是中国大陆的标准,二是和香港一样实行普通法地区的标准。而不管是大陆刑法还是普通法地区的国安法,对于危害国安罪行的量刑普遍偏重。“适当提高量刑起点,有助于增强法律威慑力,这也是之前国安法征求意见时收集的反馈之一。”
另一方面,“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陈家驹昨天在面簿发文承认已离开香港,但指“离开不表示放弃”,希望在“见证香港独立”时回港。他也向香港年轻人喊话:“未来揽炒之路已成,前途将会很痛苦,我希望你们在英美公布逃走方案时留有用之身离开。”
陈家驹一年前因非法集结罪被捕,保释期间每周要向警署报到。但本月他没有按时报到,之后被爆料已飞往荷兰,成为继“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黄台仰、李东升和李倩怡后,又一名潜逃外地的港独人士。
田飞龙认为,近期坊间流传偷渡交易价格高涨,说明港独人士争相在国安法实施前夕外逃,也反映了法律威慑力和立法必要性。“但这也提醒香港警方必须加强边境管控,法院在做出保释决定时也要更加谨慎,才能避免更多脱逃事件发生,为国安法创造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