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昨天出席行政会议前向媒体表示,根据有关国安法草案的说明,这一法律是打击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香港市民的人权。
易锐民 香港特派员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天表示,香港国安法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如果有人认为这项立法会破坏“一国两制”,其实是没有把“一国”放在眼里。
林郑月娥昨天出席行政会议前向媒体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这一法律是打击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香港市民的人权。
“一国”一旦受损“两制”就失稳固基础
她说,香港国安法是一条全国性法律,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再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8条纳入附件三,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法律的基础和宪制的基础非常明确,没半点含糊。
林郑月娥指出,从已公布的草案主体内容来看,非常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有根本性的责任,维护中国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的义务。香港维护国安法可以更好地保障“一国两制”,因为一旦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导致“一国”受损,“两制”就失去了稳固的基础。
她表示,声称香港维护国安法会破坏“一国两制”的人,其实是没有把“一国”放在眼里。
香港终审法院第一任首席法官李国能昨天发表声明,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香港国安法草案的说明中,提到行政长官有权指定若干法官审理国安案件,以及中央机构行使管辖权的这两点,会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林郑月娥昨天对此反驳说,特首是指定若干不同级别(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到高等法院等)的法官,专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不是由特首指定由某位法官审理某个具体的案件。至于届时有案件分派哪位法官审理,将由司法机构负责。
她强调,对香港司法制度充满信心及高度信任,每一位法官在就职宣誓时都表明以无惧无畏、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服务。她完全不认为由特首在国安案件指定法官,会影响司法独立。
李国能认为应由独立的司法机构决定审理香港国安法案件的法官,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林郑月娥对此表示尊重。
不过,她指出“有人仍认为特首只是行政机关的首长,处理司法机关的事好像不太恰当或属干预”,但其实特首有双重身分、双重问责制:既是行政机关首长,也是整个特別行政区的首长。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昨天举办多场座谈会,由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及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等京官主持,收集各界对香港国安法的意见及建议。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等指出,香港国安法条文未公布前,仍可作出调整。这次座谈是希望尽量吸纳不同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将体现在最终的法律条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