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香港综合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会议并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在会议中指出,草案已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报道并未列明草案的具体条文。
与全国人大会议上个月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相比,昨天提到的审议内容,用词被发现做了修改。
上个月28日的全国人大会议指出,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不排除草案在三天内通过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昨天提到的表述中,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已改成了“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中央可能觉得起初用字不够清晰,予人印象主要针对外部势力,因此改用更具针对性的清晰字眼。
他昨天也向香港电台说,自从全国人大通过《决定》后,中央就希望以最快速度立法,否则“很容易被各种反对势力兴风作浪、制造不安忧虑,达到政治目标”。
七国集团外长呼吁中国取消制定香港国安法计划
因此,他不排除草案在三天会期内获得通过。
另据路透社、英国广播公司报道,七国集团(G7)外长昨天发表联合声明,呼吁中国不要继续制定香港国安法在港实施的计划。
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的外长和欧盟高级代表在声明中表示:“拟议的国家安全法可能会严重破坏‘一国两制’原则和香港的高度自治……我们强烈敦促中国政府重新考虑这一决定。”
而在声明发表之际,《卫报》报道英国外交部官员暗示,如果北京推进香港国安法,英方或会利用英国新的人权法制裁中国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