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
“保就业”工资补贴计划下周开始接受申请,香港政府周一(18日)再公布计划详情,包括当中的罚款机制。然而,政府构思始终未能堵塞坊间所忧虑的漏洞,其新公布的罚款机制更欠阻吓力,打工仔能否真正受惠成疑。
政府上月推出800亿“保就业”计划,为雇主提供支薪补贴,当中申请雇主须承诺两大条件,包括在接受工资补贴期间不能裁员,与及必须将全数工资补贴用于雇员工资支出上,惟一直未有公开详细罚则,直至周一才交代细节。劳福局局长罗致光表示,领取第一期补贴的雇主须遵守两项要求,包括在今年6月至8月期间,支薪雇员人数不得少于今年3月的雇员人数(不论支薪与否),与政府工资补贴金额须全数用于雇员工资。若如雇主获发津贴月份的雇员人数较3月份少,须按比例缴交“罚款”;但如雇主未有将全数津贴用于雇员薪金,而雇员人数没有减少,则只须向政府归还补贴差额,无须另外罚款。
罚则“水皮”须调整
简单来说,罚款机制主要考虑两大因素,包括员工减幅比例与罚款比例,当中后者以雇主公司规模(即该公司于3月雇员数目)计算,而罚款计算方式则为将补贴额与两项百分比相乘;而两项百分比均为递进性质,即如某公司员工减幅比例与公司规模越大,两项百分比就越高,罚款亦会较高。
诸如政府于记者会所举的例子,假设某公司3月雇员人数为1,000人、单月可取500万元补贴计算,如其于6月的雇员人数较3月少100人,裁员百分比即为10%,而500人或以上的公司,罚款百分比为80%,故在三者相乘后,该公司罚款为40万元,仅为补贴额的8%。即使再考虑中、小企的处境,假如员工数为5人的雇主每月领取4万元津贴,假若裁走2人,其裁员百分比虽为40%,但由于少于10人的公司罚款百分比仅为10%,故最终的罚款仅为1,600元,为津贴额的4%而已。故此,雇主绝对有机会“以小搏大”,无惧罚款大肆裁员。
毋庸置疑,政府罚则阻吓力严重不足。政府收回雇主“用净”的薪金津贴固然合理,但其对裁员雇主罚款力度却不敢苟同。政府豪掷800亿以“保就业”,原初更要求参与计划者不能裁员,但现在罚则却只轻罚裁员雇主,雇主即使大幅裁员仍可保留巨额津贴,他们在节省人手上就再无顾虑,计划保障市民就业的效率相当成疑。
政府计划的虽谓“保就业”,但实际乃保住企业,在理念上已过于盲目相信“滴漏效应”,而非直接为雇员着想。逻辑上保企业虽然可以保障就业,企业一旦无法于疫情下捱过去,最终也无法提供就业机会。惟现时计划正是过份倾斜于企业的考量,未能有平衡打工仔的利益。增加罚则及限制,远远未至于要令企业倒闭。政府必须重新调整罚则的计算方式,增加雇主裁员的“成本”,方能确保雇主负起保障其员工就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