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01网站
中央政府早前委任骆惠宁出任香港中联办主任,引发政界热议,猜测他究竟带着什么“任务”来港。1月20日,骆惠宁在《人民日报》撰文,可谓明确透露他“空降”香港的任务——“坚持和完善香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骆惠宁的文章以早前庆祝回归20周年的澳门为切入点,透过突出澳门在实施“一国两制”时坚守“一国”原则,对照香港的不足,藉以正本清源。我们可以说,推动香港准确落实“一国两制”,为中央予骆惠宁之最大任务。
事实上,中国国家主席...2017年视察香港时已表明要实现“两个建设好”——既要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也要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建设好,反映中央尊重及重视香港的一制。即使反修例运动激化陆港矛盾,“一国两制”前景受到不少人质疑,中央仍然无意摒弃“一国两制”。这既包括四中全会上把“一国两制”视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项“显著优势”之一,证明中央有决心推进及深化“一国两制”事业,亦可见于骆惠宁是次撰文对“一国两制”之强调。
这当然不代表中央看不到香港在实践“一国两制”时遇到种种问题。毋庸讳言,不少人对“一国两制”的认识是偏面的,例如并未充份认识到,香港自1997年回归后已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因而只言“两制”而不谈“一国”,导致在对特区应当承担什么宪制责任和政治要求的认识上,一直处于“混沌”状态。许多人更误解“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以为两者是矛盾和冲突,不知其实为相辅相成。
没有“一国” 就没有“两制”
《香港01》多次指出,“一国两制”绝非“一国”与“两制”两个概念的堆砌,而是整全而融贯的一个概念。如果没有“一国”授权,“两制”就不会存在。或者说,“两制”之间的互动是“一国”之内的互动,而不是在两个政治实体之内的互动。而“两制”并不应该会动摇“一国”。上述认识既牵涉香港的宪制地位,亦决定“一国两制”能否行稳致远。令人扼腕的是,“一国两制”原则迟迟未获正确认识。部份原因或许是中央曾在一段时期内以“区隔”而非“融合”的态度管治香港,侧重“两制”差异,更因为香港许多人只顾“两制”及主张区隔,高举“井水不犯河水”之说。例如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支持“光复香港”,希望把香港带回1997年回归时的“一国两制”。其实这种消极被动的“一国两制”只会是鸵鸟政策,必然无益于“一国两制”。
以香港人关心的《基本法》23条立法为例,骆惠宁在《人民日报》的文章中赞扬澳门坚守“一国”之本,还指出“如果国家安全体制机制长期缺位,外部势力就能够无所顾忌进行渗透破坏”,这自然让人联想到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不足,特别是《基本法》第23条至今仍未立法。这个情况显然是不理想的,既因为立法是不能逃避的宪制责任,也因为它有切实的安全需要。香港因为对“一国两制”的认识不够全面,以至社会迟迟未肯推动立法。
我们深信中央希望“一国两制”实践下去,而香港主流民意亦支持“一国两制”,只是双方对这个概念的理解确实存在分歧。骆惠宁重提“澳门经验”,看中的是澳门对“一国”之本的坚持,藉此提点香港在这方面存在短板。但我们认为,“澳门经验”确有参考价值,但基于港澳情况千差万别,香港不能简单效法。若要令彼此相向而行,单单在认识上作出灌输是不足够的,更重要是在行动上务实理性。不论是骆惠宁或香港政府,均须了解香港人对“一国两制”的看法是怎样形成,以圆融的手法尝试打破思维隔阂。一旦以强硬手段推销,只会令陆港更加离心离德,令“一国两制”难以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