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武器罪成 港中学生被判入更生中心

时间:2019-11-27 07:3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综合讯)香港爆发反修例抗争以来首宗正式受审的案件前天判刑,一名16岁中学生涉嫌“意图管有攻击武器”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名被判进入更生中心。

综合头条新闻、《文汇报》等报道,被告在9月21日香港“光复屯门”游行当日被警方截查,身上搜出改装后的雨伞、登山杖及高强度镭射笔等物品。他当时15岁。

香港西九龙法院少年法庭本月7日审理此案时,裁定被告两项控罪罪成。

法官认为,虽然镭射笔本身不是攻击性武器,但它会伤人眼睛,并可令皮肤轻微烧伤。而被告被截查时所携带的雨伞,也经蓄意改装,拉动伞篷后能露出长达47厘米的伞杆,伞尖突出部分可伤人,同时可让自己隐藏于伞蓬中。

被告律师向法官求情时透露,被告来自单亲家庭,患有过动症,导致学业欠佳,更曾染上吸食大麻等不良习惯。

据港府网站介绍,更生中心是香港惩教署为14至20岁青少年罪犯提供包括短期住宿、训练的机构。

更生计划共分两阶段,为期三至九个月。获释的青少年罪犯须接受为期一年的法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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