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女村长”两项暴动罪成 法官:纵智障仍能辨是非

时间:2019-11-08 07:5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占旺女村长”毕慧芬涉于2016年2月9日大年初二的旺角骚乱期间,在旺角一带“掘砖”及纵火,被控两项暴动罪受审。香港区域法院法官今日(7日)裁决,称三名证人警员诚实可靠,更有新闻材料佐证,纵使辩方证明毕慧芬有轻度智障,但亦证实她能分辨是非,有能力作出犯罪意念。法官裁定毕慧芬两项暴动罪成,还押至11月26日判刑。

据《明报》报道,法官练锦鸿裁决称,控方传召三名警员均诚实可靠,证实案发时有数百名暴力示威者纵火及向警方防线掷砖,纵使警方曾多次警告,暴力示威者仍未停止,加上有双方均无争议的新闻照片及录像佐证,练锦鸿认为案发事件必然属于一场非法集结,在场暴力示威者同时干犯暴动罪。

练锦鸿指出,辩方审讯时曾传召专家证人,证实被告有轻度智障,但被控方盘问下称,状况不影响其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裁定她有能力作出犯罪意念,即知悉自己行为属犯罪。

练锦鸿继续表示,纵使三名警员证人均不能证明被告在场,但被告亲自在警诫下承认在场,有掘砖并递交给“志同道合”的人,以及声称帮清洁工处理垃圾而将纸皮抛入火堆;既然被告有能力作出犯罪意念,她也必然知道掘砖目的,也知道“志同道合”的人目的是袭击警方。至于将纸皮抛入火堆,练锦鸿形容被告帮助清洁工的辩解“不合情理得令人失笑”,指她有意令火烧得更厉害。

练锦鸿强调,虽然被告没有亲手扔砖及袭击警员,但她掘砖递砖的行为显示,她与其他暴力示威者目的一致,两者角色有异,但刑责相同,故此裁定她两项暴动罪成。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2016年2月9日凌晨身穿黑色外套及长裤、戴黄色冷帽、眼罩及白色手套,在旺角豉油街一带曾掘起行人路的砖块,又将杂物抛入火堆中。

被告毕慧芬(24岁)否认两项暴动罪,法官练锦鸿先索阅其医生、精神科、心理学家及感化官报告,将案件押后至11月26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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