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梁天琦上诉案开庭 数百支持者声援

时间:2019-10-10 07: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囚车离开时,支持者都涌上前去,一边高喊最早由梁天琦提出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一边举起一只手,以五根手指象征“五大诉求,缺一不可”。(法新社)

已成为香港反修例示威行动精神领袖的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就2016年旺角骚乱案暴动罪成判囚六年提出上诉一案,昨天在高等法院审理,数百名支持者到庭外声援,不断高叫“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口号。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个反修例运动口号,最早其实是由梁天琦在2016年参选立法会补选时首次提出。27岁的梁天琦昨天出庭时,一度向挤满了公众席的支持者微笑点头。

与梁同案的两名被告卢建民和黄家驹也提出上诉,昨天一同审理。他们原审分别被判囚七年及三年半。

三人的代表律师都质疑,法庭是否应该把被告在被捕之前或之后发生的事,都纳入定罪的考虑范围。

代表梁天琦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提出,原审法官把砵兰街的暴动罪纳入梁的判刑考虑之列,但这项控罪在重审时,陪审团未能达至共识。

卢建民的代表律师指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时,混淆暴动控罪元素中“非法集结”的犯罪意图和共同目的,形容如俗语所说的“兄弟爬山”,不应视为非法集结。

代表黄家驹的大律师指出,黄当日突然冲出马路,向警员投掷一个发泡胶箱后便被捕,参与程度有限度并较轻,黄在审讯前坦白认罪,希望法庭保持一致性以作出公平裁决。

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在庭上回应,不能只考虑被告亲自犯下的罪行,也需考虑整宗案件的参与人数、规模、暴力程度,而早段被拘捕的犯罪人士并非与后面发生的事件无关。

他也指出,示威者当日手持的自制盾牌并非即场制作,事件是有预谋的,故三名上诉人的刑罚并非过重。

法官择日颁书面判词

法官听证后表示需时考虑,将择日颁下书面判词。

午餐时间后,更多声援者在法院外聚集,气氛大致平和,但堵塞了囚车出入口旁边的行人道。梁天琦乘坐的囚车离开时,人群都涌上前去,一边高喊口号,一边举起一只手,以五根手指象征“五大诉求,缺一不可”。

一名教大历史学系学生说,他来到法庭现场是希望让梁知道仍有一班港人支持他。他还形容,梁天琦启蒙了这一代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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