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6人涉参与暴动及违“禁蒙面法”今午提堂

时间:2019-10-08 18:0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26名被控“参与暴动”罪和违反“禁蒙面法”的香港人将在今天(8日)下午提堂。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警方在刚过去的星期日晚上,在湾仔拘捕14名香港本地男子及12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13至33岁,年龄最小13岁。经调查及咨询法律意见后,26人分别被暂控一项“参与暴动”罪,当中14人分别暂被加控一项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罪。

案件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是《禁止蒙面规例》自上周六生效后,第二批被检控个案。

港记协向政府发律师信促确认记者可戴面罩

香港政府10月5日起实施《禁止蒙面规例》,香港记者协会去信港府,要求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确认记者可在采访活动中佩戴面罩。

据《信报》报道,香港记协今早(8日)已通过律师去信政府,要求李家超确认记者可继续合法采访公众活动及佩戴面罩,同时确认前线警员已收到清晰指令,不可要求正在采访的记者除去面罩。

鉴于事态紧急,为免造成更多误解、冲突甚至滥捕,记协要求李家超在今日办公时间内回覆,并保留法律追究权力。

李家超曾承诺记者的采访工作会受保障,但记协过去几天已接获多宗有关警员执法时,强行扯脱记者防毒面罩的投诉,记协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否认闯大学校园大搜捕 港警:仅在附近执法

香港示威冲突持续,有防暴警察此前被指曾进入香港一些大学校园范围追捕示威者,香港警方在社交网站澄清,只是在一些大学附近进行执法,但并不是传言的大搜捕,斥责有关指控失实。

警方在“香港警察”面簿(Facebook)以“一切只为止暴制乱,维护法纪”为题发文称,近日有不少声音质疑,警方进入大学范围进行大搜捕,警方必须澄清,这是一个失实的指控。

警方说,过去周末,警方在接到报案后或进行扫荡期间,曾在一些大学附近进行执法,但并不是传言的大搜捕。

警方强调,如无实际需要,警方不会进入公众场所或私人地方执法。但很多时候,警方是接到有人报案,或目击一些罪案已经或者正在发生,警方职责所在,都需要进入这些范围。

警方还说,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10条、第50条(3) 及 (4) ,当警察有合理怀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场所,包括屋苑、商场、港铁等等,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权力进入相关地点,以作出拘捕。

此前,香港中大学生会发表声明,指在本月6日凌晨约2时,有大批防暴警察接获有人毁坏大学站设施的报告后,在未通知校方及未经校方同意下进入校园范围。

浸大校方也发声明指,周日下午约4时,警方在联福道追捕一名示威者曾经进入校园范围,但根据所得资料,警方没有在校园作拘捕,其后在传理及视艺大楼附近公众行人路进行拘捕行动,有五名学生在事件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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